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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社会与政府公信力
时间:2008-08-06 字号:[ ]

人情社会与政府公信力

    瓯海工商分局仙岩工商所 潘烨

  温州市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在温州无论办什么事情,人们总是喜欢找熟人帮个忙,擎个篮子。而且人们对这种本不合理的现象不仅不加以反对,还在相当一部分群众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个别人还以自己在各个部门都有人认识为傲。于是乎,不正常的变成了正常,不合理的变成合理,乾坤发生了大挪移。
  这种人情社会是如何形成的?其实很多专家学者都投入了很大的功夫和气力去研究,有的从社会的文化背景出发,有的从制度规范出发。开出的药方也很多,同时政府各个部门也抓了很多药来吃,可是只能减缓病情,病根却断不了。笔者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干部,在工作中也耳闻目睹一些事情,也碰到了不少擎篮子的人,感触最深的是前来办事情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缺乏信心。很多事情,擎不擎篮子处理是一样的,但是当事人、群众还是想法设法搬出某某人来说个情,讲几话。似乎不这样做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就会上纲上线的处理。
  经济学中有一句名言“有需求就有市场”。这在擎篮子的“市场”上也是一样适用的。我们政府部门在狠抓廉政建设的时候,往往把注意力盯在内部的制度、廉政建设上,为何不反过来,转换思路,看看群众为什么喜欢擎篮子。也就是为什么擎篮子这个市场的需求会这么大?会这么屡禁不止?其实说白了,就是在这个人情社会,人人都知道通过擎篮子,走后门可以获得本不能得到的利益。于是,每个人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都希望通过这种途径是自己的损失最少,利益最大。而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偏轻偏重,甚至是“言而无信”的做法是的群众更加相信通过擎篮子这个“市场”能够获得一定的照顾或者优待。也就是说人情社会的存在是因为有擎篮子这个“市场”,而这个“市场”的存在,是因为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使职权的公信力缺乏信心。而造成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失去信心的原因是政府部门的失信行为。
  政府部门为何失信?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特别是温州在改革的历史阵痛的过程,我们的政府部门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的不连贯。拿工商部门主管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个体工商户是打击还是扶持,政府的决策部门和执法部门就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摇摆。一时打击,一时又大力扶持。除了政策的变化,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力的自由裁量的滥用也加剧了政府部门、执法部门的信用受到群众的质疑。当然,个别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造成党群关系紧张,败坏党、政府、执法部门的信誉,更进一步使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持否定态度。
  学过法学的人都知道法律的一项重要作用就是“指导人们的法律行为”。这种“指导”主要是通过对同类行为的处理、处罚,告示、告诫社会其它人群在进行类似行为是遭受同等的待遇,使得社会其它人群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预见和判断。在理想的法治国家,同样的行为应当受到同样的处理,因此社会人群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因而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判断。但是,在人情社会,由于政府公信力的受质疑,同样的行为不能够得到同样的待遇,相反,在这种社会,同样的社会关系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因此,社会人群对自己行为的预见不能通过法律这个规则来确定,只能通过人情关系的亲疏这个潜规则来确定。这就是为什么,在人情社会中,小到孩子上学、交通违章、大到刑事处罚,人们总是喜欢托个熟人去问情况,找找门路。
  一个社会当潜规则变成规则,那么这个社会距离法治社会就会越来越远。摆脱人情社会,建设法制社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制度建设是这个工程的筋骨,廉政文化建设是这个工程的门面,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这个工程的根基。没有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无法得到执行,再好的廉政文化也会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在各级政府部门建设法治社会的形势下,要努力纠正人情社会的不合理,花些力气去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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