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专题报道
从教育 公开 监督 建设四方面入手 大力培育“讲规则 守法纪”社会风尚
时间:2008-08-06 字号:[ ]

从教育 公开 监督 建设四方面入手 大力培育“讲规则 守法纪”社会风尚

瓯海区纪委 凌胜康

  有一学者曾经指出,国内有人遇到麻烦,他首先找什么?找通讯录,看看有什么熟人、有什么关系,而不是找律师,可以为自己“摆平”麻烦。对此,笔者深有同感。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如某人违反交通规则,要罚款二佰元,但他不是心平气和去罚款,而是找熟人、关系“摆平”此事;然后,情愿花多十倍的钱去请客答谢。为的是什么呢?为的是以后遇到麻烦有熟人、有关系好办事。这就是我们社会、特别是我们温州的一个特别的现象。这个现象,其实很简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规则与关系”的问题。有关系“摆平”,你就不用讲规则、守法纪,法不责你;无关系“摆平”,你就要甘愿受罚、老老实实做人,法纪对你不客气。
  也许有的人会讲,小小事情找找关系,人之常情,事由可谅,或苟同仿效者也并不过分。但现实社会里,某些贪官要用各种手段、关系“摆平公检法”、“摆平中纪委”、“摆平电视台”,“什么都能摆平”之类狂言的报道屡见报端,如厦门远华案中的赖昌星,用金钱、美色“摆平”一群高官;号称湖南“涉黑第一案”的姚志宏用金钱、美色“摆平”十二名警官等等,不胜枚举。而且,人们不难发现,多数情况下,有关系“摆平”的地方,就会存在黑幕,存在肮脏交易,存在不公平;有关系“摆平”的地方,就会损害国家、社会或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有关系“摆平”的地方,就会存在民族的败类、社会的渣滓、人民的敌人。因此,这种只讲关系、不讲规则的所谓“摆平”,实际上是对民主、法律、公平、秩序等的严重挑战;是对党风政风民风的严重挑战。试问,如果这个社会大家都以身试法(规),都尔虞我诈、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那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公平正义、民主法制、道德规范可言呢?还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吗?由此可见,“规则与关系”、“能否摆平”的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社会法制和政治取向问题。况且,解决目前存在的“规则与关系”的诸多问题,大力净化党风政风民风,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它需要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必须多管齐下、加大力度,舍得投入、拧成合力,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着重从教育、公开、监督、建设四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好“不想”、“不用”、“不敢”、“不能”去“摆平”的问题,大力培育和形成人人“讲规则、守法规”社会风尚。
  首先,要加大教育力度,解决一个“不想”去“摆平”的问题。要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人人“讲规则,守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法纪素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电视、报纸、刊物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学习法规专栏、节目,经常开展“规则与关系”“利与弊”专题讨论,利用典型事例、案例“现身说法”等活动,深入批判思想政治文化领域的封建主义残余,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和反对那种只讲关系、不讲规则的歪风邪气,明辨是非,弘扬正气,树立良好风尚,摈弃丑陋习俗。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纪、懂法纪、守法纪,做到自觉“不想”破规则、拉关系去“摆平”,远离官场“潜规则”,不随“潜规则”闻风起舞;让“讲规则、守法纪”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一种自觉行为,一种社会风尚。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自觉行动起来,真正做到“不想”去“摆平”,那“规则与关系”的歪曲关系就扭正了,官场的“潜规则”就会失去它存在的市场,党风政风民风的根本好转就指日可待了。
  其次,要加大公开力度,解决一个“不用”去“摆平”的问题。真正解决人人不用找熟人、拉关系去“摆平”的社会现象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公开化”,让法规公开在“阳光”下,让法规的执行、操作、程序、要求等等置于“阳光”之下。因此,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关键是要建设一个阳光政府。政府透明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人民才能有效监督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无损害人民利益行为的发生;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就不会胡弄、不敢懈怠,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样,真正形成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互相信任、齐力共建的良好局面和机制,人民也就自然“不用”找熟人、拉关系去“摆平”了;“摆平”的土壤环境和条件也就会失去它的存在空间和温床了。在这一点上,政府必须要有作为,不能只要求民众做到这样那样;而政府仍然无动于衷,仍然热衷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腐蚀思想行为。
  第三,要加大监督力度,解决一个“不敢”去“摆平”的问题。“摆平”之所以存在、盛行,其实与监督、处罚不力,对其“暗箱操作”的监督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单位组织内部的监管工作。同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级专门监督部门要经常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对检查出来的人和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要充分运用和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尤其加大新闻媒体曝光频率,对一些典型的人和事,一定要在社会上予以曝光,严重者要迫其引咎辞职或对其罢免,使被监督者“不敢”知法犯法、用手中的权力、关系去“摆平”。重典之下必有秩序。一种好的社会秩序和行为规范,不是自然形成的,而且靠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逐步引导培养出来的。世界上一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等,大众遵纪守法程度之高,离不开该国曾经并还在施行的严厉监管政策措施;与政府官员“不敢”破规则、用关系去“摆平”也有很大关系。
  第四,要加大建设力度,解决一个“不能”去“摆平”的问题。当今的社会,处于转型发展时期,改革一时难以到位,法制也不很健全等客观因素,加上我们工作经验的缺乏,势必给一些利用关系、用权力去“摆平”、“寻租”的人留下漏洞和空间;人民赋予的各种权力,变成一小部分人牟取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手段,并形成了特定的既得利益。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如果不及时、有力地堵塞漏洞和空间,铲除各种“关系”,规则就会被破坏,已经建立起来的体制机制就会被动摇,各种“关系”就会乘虚而入。因此,我们必须乘胜前进,乘盛而为,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法规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尽快健全、完善我国的法规制度,尽快构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社会,才能使一切想利用关系、不讲规则的人想去“摆平”而都不能“摆平”;或者,想去“摆平”,也很容易或很快真相大白于天下。俗话说得好,“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真正解决“不能”去“摆平”的问题,根本的措施还在于法规制度建设,要有法规制度做保证。只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做好了、到位了,人人“讲规则、守法规”社会风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