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庆盛会 尚清廉”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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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纪〔2012〕106号
关于组织开展“庆盛会尚清廉”主题
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为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庆盛会尚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通过开展书法、绘画、摄影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征集、评比、展览活动,推出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雅俗共赏的优秀文化作品,宣传先进思想、传播廉政文化,弘扬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耻、促廉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征稿对象
凡在瓯海区域内的党员、干部、群众,书画、摄影爱好者,皆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所有参展作品,要围绕“庆十八大召开,崇尚清政廉洁”这一主题,以弘扬主旋律,展现我区建设成就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要内容,宣传爱国爱民、勤政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
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绘画作品,画种不限。摄影作品需注明作品主题名称。
作品形式不作统一要求,书画作品以竖式和斗方为主,不超过六尺宣纸。作品不必装裱,入选作品统一装裱后参展。
入展作品均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活动安排
1、报送:作品于10月25日前分别报送至区书法协会、美术协会和摄影协会后统一报送至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地址:瓯海区兴海路 号联众大厦),并填写《书画摄影作品作者登记表》(见附件1)和书画摄影作品一览表(见附件2)。
2、评审:10月底前,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参展作品,并统一装裱及印制作品集。
3、展览:11月中旬,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览。
五、组织领导
本次展览活动由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区纪委宣传教育室、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协助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并督促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把这次展览作为庆祝十八大召开的一项重要活动,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广泛组织各书、画、摄影家和书、画、摄影爱好者热情创作,提供佳作。要把展览活动与推动我区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区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六进”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勤政爱民、尚廉崇洁的良好氛围。
附件:1、书画摄影作品作者登记表
2、书画摄影作品一览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瓯海区监察局 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10月17日
附件1:
书画摄影作品作者登记表
注:若作者为各级书画摄影协会会员,请于身份栏注明。
附件2:
书画摄影作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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