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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50万判死刑的义愤与意气
时间:2012-03-19 字号:[ ]

贪50万判死刑的义愤与意气

    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表示,当前贪污腐败多,群众意见较大,不从体制机制和法律层面找原因,是绝对不行的。“如果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就没人敢贪污了。现在对贪污处罚较轻,这对一个人可能是人性关怀,但等于纵容更多人走这条路,违反了基本的人性。”赵润田说。(3月13日《新京报》)

  贪50万元就判死刑,这一提议契合了民众的仇“腐”心理,不少网友对此强烈支持,有网友认为贪5万就该判死刑,看看哪个官员还敢贪?

  但是更应该看到,光靠严刑峻法还不够。明太祖朱元璋就曾奉行重典治吏,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甚至实行凌迟、剥皮填草等酷刑。统计显示,在其当政的31年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名贪官人头落地。当时,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然而,“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朱元璋反腐失败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前腐后继”的事实说明,严刑峻法绝非治本之举。

  贪50万判死刑,能解公众一时义愤,但却充满意气。严刑峻法不是万能药,该怎么办?其实,参加这次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说得好,“如果贪污犯罪都能及时发现,那就好了。但假如每100个人只能抓到1个,那都杀了也没用。”短短一句话,提出了两个命题,一是严加预防,让一些人不能贪污,无法贪腐;二是要提高破案能力和查处违法犯罪的能力,不让人抱有侥幸心理。诚然,如果官员一伸手就被捉,他们就不敢大贪。如果老伸手,却无风险,他们必然滋生越来越强烈的侥幸心理。某官员落马后,就如此赤裸裸地说,反腐败像“隔墙扔砖头”,砸着谁就是谁,他只不过被隔墙扔过来的砖头正好砸中。“扔砖头”论也许有点偏颇,但放眼现实,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遏制腐败,需要严惩,更需要制度防范。如果贪官贪一千元时就被问罪,就有机制发现,他们必然无法继续贪腐。前不久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报告中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诚然,目前落马的不少贪官贪腐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这些贪腐并非一日而成,他们贪腐了十多年不被发现,不是他们太狡猾,善于潜伏,而是因为制度防范尚不够给力。

  在我国香港,官员很少有腐败的,即便腐败,涉案数额也有限,不是他们不想腐败,而是无法腐败,制度严防了,他们想腐败也难。所以,与其对官员严刑峻法,不如提高强化制度防范,比如约束权力、晒其财产等。或是应该像香港那样,凡是发现领导干部有问题,哪怕是收红包的小问题,也一律公布,从小事情抓起。

(来源:廉政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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