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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干部红红脸?江干亮出“七种武器”
时间:2017-02-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字号:[ ]

        “经过这次组织约谈,我自身感觉到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牢记廉洁奉公这一准则,做一个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廉洁自律的好干部!”2017日年1月18日,杭州市江干区某国有建设单位财务科科长李某因被举报接受单位合作银行礼品、财务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接受江干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谈话函询。

  为了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成常态,最近,江干区纪委在国内率先出台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告诫和诫勉等“七种武器”,专门制定了具体细则,并给全区纪工委、纪检组下发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工作手册。截至目前,江干区累计开展提醒谈话962人次,批评教育46人次,谈话函询39人次,通报批评10人次,民主生活会58次,告诫2人次,诫勉5人次。

  “以前基层在处理一些苗头性但没有构成违纪的问题时,没有一个系统的操作细则。”江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出台的“七种武器”,让基层处理苗头性问题有章可循,实现了“防病治病”目的。

  为了让“七种武器”落到实处,江干纪委列举了44种具体情况,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实施。“比如,干部亲属家中近期有婚丧嫁娶事宜或群众反映干部配偶、子女、亲属等在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经调查情况并不属实,但存在苗头性情况,需要提醒的。”彭埠街道纪工委书记曹国富说。

  这“七种武器”是层层递进的,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并且都做到“全程留痕”,让程序更加规范。不久前,笕桥街道一位社区书记,除了被提醒谈话外,还拿了个“通报批评”。“接到群众举报,社区有五六百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一调查,发现是社区干部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盖的仓库,但是自己一分也没拿。话虽如此,可是只要有违建,根据条例,必须问责。”笕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徐旭升说,除了找社区书记谈话外,对他这一行为进行了全街道通报批评,其他党员干部也引以为鉴。

  值得一提的是,江干区纪委出台的“七种武器”,还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抄告制度相结合,所有运用情况均纳入责任制动态考核范围。

  通过全面运用“七种武器”,江干区让干部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推动干部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也带来了信访的下降。2016年,江干区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量分别同比下降27.7%、25.7%。(杭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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