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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应有“骨鲠”精神
时间:2017-02-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 ]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出台表明,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权力大、责任重、风险高。要挺起这份担当的脊梁,树立廉洁自律的标杆,纪检干部应有“骨鲠”精神。

鲠,据《康熙字典》注释,鲠又为骾。在《说文解字》中本义为“鱼骨”,《广韵》中解释为“有刺在喉”,《后汉·来歙传》中,则把“骨鲠”比喻为“正直”。东汉时期,太中大夫段襄被来歙推荐给光武帝作为治国理政的贤人,重要原因是其忠诚正直,被称为“骨鲠”之臣。同样,在唐朝,魏征、房玄龄、王珪等被称为“骨鲠”之臣,主要是指他们有胆有识,是直言敢谏的忠义大臣。到了现代,“骨鲠”进一步演化为一种精神,一种气节。郭沫若在《再用鲁迅韵书怀》中写到“五十六年馀骾骨,八千里路赴云旗”,赞美鲁迅先生刚正不阿、正气凛然、“立人”不息、战斗不止的“骨鲠”精神。作为反腐败一线的纪检干部,应怎样砥砺这种“骨鲠”精神呢?

要铸“骨鲠”之硬。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所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只有具备了“骨鲠”之硬,才能增强监督执纪的公信力。一要定力“坚如磐石”。反腐败是一场长期斗争,需要我们纪检干部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筑牢信念的压舱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做到心向党中央,筑牢政治定力的“铜墙铁壁”。二要作风“固若金汤”。“非知不难,惟行不易。行之可勉,惟终实难。”懂大道理不难,身体力行不易。纪检干部要自身硬,就得有铁的纪律,在拿党规党纪衡量别人之前应先约束自己,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只有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方有监督别人的底气和硬气。三要执纪“敢于碰硬”。纪检干部要有“铁肩担道义”的精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铁面执纪,刚毅不屈,敢于担当,具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锐气。

要铸“骨鲠”之锐。纪检干部作为党规党纪的捍卫者,就要敢于监督执纪问责,展示这把利剑的锋芒和锐力,释放党规党纪的约束力、惩戒力、权威性。一要能“立剑”。纪检干部的威信本质上就是党规党纪的威信,靠“纸老虎”“稻草人”是立不了威的,只有常用纪律鞭子,敢于监督执纪,才能高悬纪律之剑,让那些企图冲破底线,或正在践踏法规的人有不舒适感、畏惧感,如“骨鲠”在喉。二要会“亮剑”。纪检工作难干,得罪人不落好,一些纪检干部喜欢当“多栽花”“少栽刺”的“好好先生”,这种思想不仅害人害己,最终还会导致纲纪废弛。纪检干部要敢于主动监督、勤挑刺,以啄木鸟精神,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三要敢“出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学“华佗”,既做医者仁心,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施策,做到问病于初、治病于未,切实防护好整片森林;又要坚持动辄则咎,严肃问责,果断拔烂树、切毒瘤。

要铸“骨鲠”之正。《吕氏春秋·去私》中讲述了祁黄羊“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为了遵循法度而处死至亲的故事。正所谓“政者,正也”。鉴古知今,只有砥砺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品质,纪检干部才能秉公持正,具体要做到三个方面。一要有浩然正气。“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表率是纪检干部讲党性、重品行的具体实践,只有带头正风肃纪,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才能保持正气内存,邪不可侵。二要秉公持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是告诫纪检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遵循,客观、公正地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以公心处事,不偏不倚。三要无私正派。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纪检干部要做正派之人,必须要有公正无私的品质,讲正义,敢于坚持原则,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敢于主持公道,不曲意逢迎、同流合污;敢于坚持真理,不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作者杨志军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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