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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公私口袋分不清 非党员村干部也逃不出监察大网!
时间:2019-03-14 来源:区纪委监察委 字号:[ ]

“责令蒋祖方辞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月16日晚,玉环市沙门镇都墩村人头攒动,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杏林正在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宣读相关处分决定书。

至此,这起广为关注的非党监察对象违纪案件正式落下帷幕,这也是该镇监察办公室成立后的第一例监察案件。

“对困扰已久的非党村干部违纪案件,我们不再是不好上手了!”从问题线索发现到现在,历时11个月,直接参与案件查办的该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阮剑锋感触万千。

原来早在2018年3月份,玉环市农村作风巡察小组到都墩村开展巡察“回头看”,通过群众走访和凭证审核发现,该村村委会副主任蒋祖方和出纳孔某良存在违反财务规定的问题线索,于是上报玉环市纪委市监委。

“蒋祖方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我们的调查眼线了,之前第一次基层巡察的时候,就发现了他曾有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并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的。一年不到的时间,怎么又重蹈覆辙了呢?”市纪委联系该镇的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潘海波百思不得其解。随即,市纪委市监委责令沙门镇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步核查。

为了争取时间尽快找到确实的证据,调查组查看该村2017年以来的所有财务凭证,经过一天一夜的连续作战,核查了所有涉及的票据。在充分掌握证据后,调查组直接找到了蒋祖方谈话。

“你知道你的行为是什么吗?”调查人员指着所有的票据,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面对调查人员笃定的眼神和摆在桌上的所有证据,蒋祖方马上承认,“我知道,这是挪用公款,但是时间和金额都记不清了。”

然而一句“记不清了”并没有让案件止步。紧接着,调查组广泛开展核实性谈话12次,从村出纳到村干部,终于把事情的经过和资金的去向了解清楚。

经查,第一轮基层巡察结束没过多久,蒋祖方又因个人负债问题陷入经济紧张。一边是穷得叮当响的个人口袋,而另一边是唾手可得的公家口袋,蒋祖方的心理天平很快就失衡了。

在未办理向集体资金领款手续的情况下,蒋祖方伙同都墩村出纳孔某良违反财务规定,把村集体资金35.59万元以现金的形式分五次领出,除去如实支付村工程款款项24.95万元外,剩余的10.63万元分被其多次挪用偿还个人债务,其中,97604元挪用时间已达3个月。

“我又不是党员,就算我违反财务规定,把钱补上就是了,又不能拿我怎么着。”案发后,蒋祖方虽然是陆陆续续地退还挪用资金,但不停地自我解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方构成犯罪。显然,蒋祖方的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案件一度进入僵持状态。

不过,很快蒋祖方就开始变得不淡定了。2018年9月底,玉环市监委派驻沙门镇监察室正式成立,市监委制定出台了乡镇监察办公室工作规则及配套文书,并开展了监察对象的全方面排摸。负责此案件调查的阮剑锋身上,也有多了另外一个身份——监察办公室主任,这让他的心中更有了底气。

2018年11月20日,经沙门镇党委研究并报市监委批准,沙门镇监察办公室对蒋祖方进行监察立案,并于2018年12月17日对蒋祖方作出责令辞职决定;同时对沙门镇都墩村作出严格落实经济制度,加强村级资金监管并撤换村出纳的监察建议书。

“这起案件在村级层面具有代表性,巡察监督加上监察监督,真正让监督‘长了牙’,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震慑作用十分明显。”玉环市纪委分管领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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