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本地动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体会(四)
时间:2019-03-04 来源:区纪委监察委 字号:[ ]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严丽丽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和内部管理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有了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既要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监督,又要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督。《规则》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好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要一丝不苟地守规则。《规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所以,我们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以《规则》为行动指南,按照《规则》的要求,从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的各各环节,都要严格报告、审批,做到程序合法合规。

      三要不折不扣地去践行。《规则》第三条明确“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二纪检监察室

     一是显示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之前试行的《规则》,还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规章规定,但这次由中办正式印发颁布,明显已经上升到中央党内法规的政治性、全局性高度上来了,由党中央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意义更大、分量更重、要求更严。《规则》第一条便开宗明义指出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决心,体现了监督执纪的政治性。

      二是明确“两个责任”,突出监督职责。除总则、领导体制外,《规则》第三章就聚焦到监督这一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基础职责上来,充分体现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强调了党委(党组)在党内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了监督为《规则》的首要职责,并对监督中应“重点检查遵守“的事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还指出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规则》的出台是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具体表现,是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真正回应了社会上一种声音—谁来监督纪委?《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管监督等工作,都明确了具体的审批事项和操作要求,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的要求,也体现出我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也向全党全社会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让监督执纪在阳光下运行,让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

       四是执纪和执法有效统一。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规则》贯彻了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在领导体制上,规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