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他山之石
警示教育进行时|“我不是党员,组织上对我也许会宽容些……”
时间:2019-05-27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今天我们通过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楼伟龙受贿案的违纪违法事实,看看这位具有“党外身份”的领导干部,是如何在自我“麻醉”中滑向犯罪深渊的。

3月4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楼伟龙受贿一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楼伟龙几度哽咽,泣不成声。检察机关指控,楼伟龙收受他人贿赂、股份价值人民币459万元。

4月17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楼伟龙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尚未退出的赃款。楼伟龙当场认罪悔过。

“我侥幸地认为,自己不是党员,可以不受党纪的约束,即使有了事,组织上对我也许会宽容些。”楼伟龙后悔不已。

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外身份”绝不是逾规越矩的挡箭牌

楼伟龙忏悔录(节选)


翻开楼伟龙写的密密麻麻的忏悔录,分明感受到了他痛彻心扉的后悔,只是这醒悟、这痛悔来得太晚了!

1、贪欲就像吸了毒品一样无法自控。  从一开始收受了几条香烟、几千礼卡都深受良心谴责,逐渐发展成来者不拒,心安理得,习以为常,再到后来几十万,上百万拿钱也不畏惧。总以为是企业主自己主动提出来给我好处,你情我愿的事,没有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就行。没有考虑他们其实就是用金钱来引诱你,绑架你,让你成为他们围猎的猎物,好成为他们的帮凶而已。

 

2、把为企业办事收受好处当作习以为常。  古语云“无功不受禄”,这是做人的底线,而我都在违规借贷中动辄向企业主借款几十万元,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甚至一、二年,也未曾支付利息,其实相当于占用了企业的资金,严格算起来这也是变相受贿,如果我不是领导干部,我不是手中有权,而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谁会借钱给你。

3、给妻子和女儿带去了灾难性的后果。由于我的罪行,更给妻子和女儿带去了灾难性的后果,为了上交我的非法所得,整个家庭又要为我筹钱退赃,将给家庭造成巨大的损失。今后几年,必然生活艰难,还将影响到女儿谈婚论嫁。我对自己所犯罪行真是痛恨无比,痛悔万分。

案情回顾

楼伟龙,1967年7月出生,浙江东阳人,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农工党第七届东阳市委原主委。

楼伟龙在担任东阳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招商部副部长、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东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购买工业用地、重点项目转让及收购、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分割、催讨土地出让预收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459万元。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