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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违纪】虚假整改办公室超标问题,所长和2位责任人一起受处分!
时间:2019-06-11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2016年8月以来,温州市瓯海区质监局瞿溪质监所所长王少立以增加办公桌的虚假方式,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并在三次自查中虚假报告整改情况。2018年11月,王少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李秋、机关党总支副书记项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11月,瓯海区委第四巡察组对被巡单位区质监局下属基层站所现场检查时,发现瞿溪质监所所长王少立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多达20平方米,比规定面积多出了11平方米。

 

 

  经深入调查,原来自2016年8月以来,王少立就利用办公用房调整的机会,自己独占了该办公室。为规避检查,王少立在其办公室增设一张办公桌,假装与内勤合署办公,想借此蒙混过关。

 

 

  2018年5月、8月、10月,瓯海区先后下发了办公用房的检查通知,瓯海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李秋、机关党总支副书记项玉明,以文件落实文件,仅要求各基层站所上报自查表,未提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也不组织核查,即以基层站所自查数据直接上报,工作流于形式。

 

 

  在随后的三次自查中,王少立均向区质监局虚假报告自已与他人合署办公,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存在超标问题。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2月,瓯海区纪委给予王少立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秋、项玉明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我对自己糊涂行为深感自责,为了所长面子和“特权”享受,把纪律抛之脑后,心存侥幸三番五次地耍小聪明,以为能欺瞒得了组织,结果落得掩耳盗铃、名声扫地的下场,太不应该了。

  执纪者说

  在上级三令五申、多番整改之后,王少立仍以假装合署办公来阳奉阴违,足以印证,有些干部“多吃多占”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仍旧根深蒂固。而主管单位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下属单位报送的数据,不加分辨、照单全收,最后只能沦为从“纸上”来到“纸上”去的走过场。本案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一切无视纪律规矩的行为,最后等来的只会是纪律的严惩。针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更加用心挖掘隐形四风背后的“马脚”,更要动真格,严厉打击违纪者“斗智斗勇”的歪风,以“肉痛感”的震慑,让后来者止步。(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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