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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学校(单位)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0-12-29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为紧扣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落实区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改革,提升全教育系统服务管理水平,根据2020年度瓯海区万人评机关中层室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万人评议”工作紧扣推进瓯海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和全面深化“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以师生群众评价为重点,实行系统内部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对局机关中层含下属事业单位,下同全区公办学校(含社区学院、幼儿园,下同开展全覆盖、多维度、常态化的监督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廉,着力提升参评对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师生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为实现科教兴区、山水瓯海建设新跨越提供坚强保

评议对象

根据《2020年度瓯海区万人评机关中层室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我区教育系统评议对象分为局机关中层科室全区公办学校两个类别(具体名单见附件1),具体由局评议办负责组织实施和评议管理。

评议内容

1.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年度重点任务项目责任分解的有关要求,正确履行职责,推进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否认真兑现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有关政策,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改革和市委“六重清单”、区委“八重清单”等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及时回应师生群众关切,把惠企便民作为工作目标,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师生群众工作中积极探索、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积极化解企业、师生群众难题,主动作为、尽责担当。

3.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和教育服务民生工作中存在责任欠缺、不敢担当、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等问题。是否在落实“三清单一承诺”有关要求方面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冷硬、漠视企业师生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等问题。

4.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小鬼难缠”等各种损害师生群众利益行为;是否存在办学不规范、违反师德师风、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评议指标

(一)局机关中层科室评议指标

评议指标包括教育重点工作落实、评议工作组织落实、服务效能评价、监督检查评价和加分等项目组成,考核总得分折算成20分计入区评议办“日常履职评价”分值。

(二)全区公办学校评议指标

评议指标包括教育重点工作落实、评议工作组织落实、服务效能评价、监督检查评价和加分等项目组成。

具体指标分值见附件2

三、评议办法

1.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助推教育发展;是否深化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改革,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师生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开展“思想筑基、师德铸魂”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发现一起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攻坚进展情况推进不力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行为不得分。

2.评议工作组织落实。一要及时承接和办理万人评议相关工作各机关中层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注重把握时间节点上报万人评议相关材料认真完成日常服务数据的输录报送工作学校无需报日常服务数据,采用学籍系统有关信息,全区公办学校根据学生数报送一定比例的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二要做好群众不满意意见的回访工作,并及时落实不满意意见的整改工作三要加强万人评议信息报送工作各机关中层室、学校要报送1篇以上相关工作信息稿件。

3.监督检查评价评议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定期组织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局评议办也将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形式包括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电话回访、随机检查等。凡发现违反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效能建设等规定的,根据检查主体不同,扣除相应分数,扣完为止。

4.服务效能评价。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室采用评议办反馈的 “满意度大数据进行赋分。学校于6月、9月分别根据学校学生数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对象,通过短信回访等方式反馈的 “满意度大数据进行赋分二是系统内服务单位评价局班子成员、基层学校对相关室日常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局班子成员、相关室对基层学校(单位)日常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每个档次数各占三分之一

5.加分项

积极鼓励参评单位立足职责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参评单位当年度主要职能工作受到区教育局及以上通报表彰表扬(发文)的,酌情予以加分。

四、综合评定及结果运用

评议办对参评单位各项分值综合汇总后,按总成绩排名确定 6个满意单位和6个不满意单位(最不满意单位2个)。工作人员在履职中有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问题的参评单位,一律列为最不满意单位(不纳入 2个最不满意单位指标)。

评议结果分别作为2020年度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以及机关全员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全区教育系统万人评议中,被评为6个满意单位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6个满意单位和6个不满意单位人员年度考绩奖按《2020年度瓯海区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被评为2个最不满意单位公开表态整改,室所属分管领导不得按最高档次发放年度考绩奖。连续两年排名后2位的(学校),对其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并对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党委将成立瓯海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万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机关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研制每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负市政务热线12345(含网络问政平台)、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等转办件方面的考核负责定期组织对教育系统万人评议参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重点工作等任务落实的考核做好每月信息上报、评议考核;民办教育科负责监督参评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人事科负责督查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义务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负责督查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计财科负责督查资产管理、食堂管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教育督导中心负责做好学校的万人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工作汇总反馈每季度参评单位的履职成效评价;各相关科室负责做好学校的履职成效评价和督促“万人评议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面评议。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系统内部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要严密做好各项评议工作的组织落实;要积极争先创优,立足职责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分析研判日常评议反馈意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将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内容,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作风和服务方面问题、损害办事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严肃追责、严格问责。

(二)坚持以评促改,持续深入推进。评议活动要始终将服务师生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点。要把师生群众企业反映的不满意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内容和方向,对存在作风和服务方面问题、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各处室各学校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和要求,严禁虚报漏报服务数据;严禁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严禁打击报复作出不满意评价的服务对象等。对违反工作纪律并经查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评议活动宣传引导,把参评活动转变成宣传教育正能量的过程。各各学校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约人员、行风监督员等开展专题调研座谈活动,主动介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和工作动态,主动宣传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努力为评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1.瓯海区教育系统万人评议参评单位名单

2.2020年度瓯海区教育系统万人评议活动评议标准

3.2020年度瓯海区教育系统局机关中层科室(含下属事业单位万人评议活动评分细则

4.2020年度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含社区学院、幼儿园万人评议活动评分细则

5.2020年度区教育系统机关中层科室含下属事业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评价表

6.2020年度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含社区学院、幼儿园作风建设情况评价表

 

 

 

 

 

 

 

 

 

附件1

瓯海区教育系统万人评议参评单位名单

1.机关中层科室(含直属单位)(16):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义务教育科(职业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法制和政务服务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社区教育科)、校园安全科、教育基建中心、教育工会、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合作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研究院)、教育考试中心(高等学校招生服务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心)、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全区公办学校(含社区学院、幼儿园)(109个):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瓯海分校(社区学院)、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区外国语学校、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牛山实验学校、任岩松中学、新桥中学、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区实验中学、梧田第一中学、梧田第二中学、三垟中学、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南白象中学、仙岩第一中学、仙岩第二中学、瞿溪华侨中学、郭溪中学集团学校、潘桥中学、泽雅中学、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景山小学、新桥第一小学、新桥第二小学、区艺术实验小学、区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南瓯实验小学、龙霞实验小学、梧田南堡小学、梧田南村小学、梧田蟠凤小学、南仙实验小学、三垟第三小学、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温州大附属学南白象实验小学、南白象新生小学、南白象鹅湖小学、仙岩第一小学、仙岩实验小学、仙岩中心小学、仙岩第二小学、仙岩沈岙小学、仙岩华侨小学、丽岙华侨小学、丽岙第二小学、娄桥第二小学、娄桥河庄小学、娄桥东耕小学、娄桥古岸头小学、瞿溪第一小学、瞿溪第二小学、瞿溪第三小学、瞿溪第四小学、郭溪第一小学、郭溪实验小学、郭溪第三小学、郭溪燎原小学、郭溪第五小学、郭溪第六小学、潘桥第一小学、潘桥第二小学、潘桥陈庄小学、潘桥老竹小学、潘桥涤清希望小学、泽雅第一小学、泽雅周岙小学、区第一幼儿园、区第二幼儿园、区第三幼儿园、区第四幼儿园、区第五幼儿园、区第六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茶山第二实验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茶山第一实验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茶山第三幼儿园、南白象第一幼儿园、区机关幼儿园、景山第一幼儿园、瑞鸿锦园幼儿园、丽岙丽欧锦园幼儿园、丽岙中心幼儿园、娄桥第一幼儿园、娄桥第二幼儿园、潘桥第一幼儿园、潘桥丁岙幼儿园、潘桥汇宁幼儿园、三垟第一幼儿园、三垟和园幼儿园、瞿溪第一幼儿园、瞿溪第二幼儿园、瞿溪延川幼儿园、南瓯幼儿园明园园区、南瓯幼儿园嘉园园区、梧田中心幼儿园、梧田中心幼儿园博沃嘉园园区、梧田欣园幼儿园、梧田飞霞幼儿园、仙岩中心幼儿园、仙岩第一幼儿园、仙岩第二幼儿园、新桥丰翔嘉园幼儿园、新桥中心幼儿园、山水名都幼儿园、泽雅第一幼儿园、郭溪中心幼儿园、郭溪兴瓯幼儿园、郭溪景德嘉苑幼儿园、郭溪燎中佳苑幼儿园


附件2

2020年度瓯海区教育系统万人评议活动评议标准

 

 

 

 

 

 参评类别

 

 

评议指标

及分值

教育重点工作落实

评议工作组织落实

监督检查评价

服务效能评价

综合评定

加分

满意度评价

服务对象

局领导评价

中层科室与

学校互评

局机关中层科室(单位)

15

10

15

20

15

25

100


全区公办学校

15

10

15

30

15

15

100


 

 

 

附件3

2020年度瓯海区教育系统局机关中层科室(含下属事业单位万人评议活动评分细则

评 价 内 容

赋分办法

牵头科室

教育重点

工作落实

(15分)

1.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区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每例扣2份。

2.发现一起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攻坚进展情况推进不力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行为不得分。

按实际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局办公室

评议工作

组织落实

10分

3.不重视“万人双评议”工作,动员部署不到位的扣1分,日常服务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的,扣1分。

4.未落实领导与专人负责万人评议活动日常有关工作的,扣1分。

5.各中层科室要报送1篇以上相关工作信息稿件,全年没有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的扣2分。

办公室

监督检查评价
15分

6.违反有关纪律要求,被上级通报批评的科室个人,每例扣5分;在局系统内部通报批评的,每例扣2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每例扣10分。

7.作风方面问题被群众信访举报或投诉,被查实的,每例扣2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被查实的,每例扣3

8.每发现一例群众信访投诉、市政务热线12345(含网络问政平台)、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等转办件处理不力或未处理的扣3分;

9.“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不力的,视情扣1-2分。

10.首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2-3分。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效能评价

服务对象

满意度评价

20分

11.此项根据区评议办反馈的 “满意度”大数据进行赋分。

教育督导中心

领导评价

15分)

12.局领导根据各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对各室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每个档次各占三分之一。此项评价得分=(A×1+B×0.8+C×0.6)÷(A+B+C)×15,其中A为“优秀”个数,B为“良好”个数,C为“一般”个数。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学校评价

(25分)

13.全区公办学校对局机关中层科室根据工作对接情况、履行服务职能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每个档次各占三分之一。此项评价得分=(A×1+B×0.8+C×0.6)÷(A+B+C)×25,其中A为“优秀”个数,B为“良好”个数,C为“一般”个数。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加分项

14.参评单位当年度主要职能工作受到区教育局通报表彰表扬(发文)的加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表扬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扬的加5分。

办公室

附件4

2020年度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含社区学院、幼儿园万人评议活动评分细则

评 价 内 容

赋分办法

牵头科室

教育重点

工作落实

(15分)

1.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区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每例扣2份。

2.发现一起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攻坚进展情况推进不力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行为不得分。

按实际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局办公室

评议工作

组织落实

10分

3.不重视“万人双评议”工作,动员部署不到位的扣1分,日常服务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的,扣1分。

4.未落实领导与专人负责万人评议活动日常有关工作的,扣1分。

5.各中层科室要报送1篇以上相关工作信息稿件,全年没有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的扣2分。

办公室

监督检查评价
15分

6.违反有关纪律要求,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学校或个人,每例扣5分;在局系统内部通报批评的,每例扣2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每例扣10分。

7.作风方面问题被群众信访举报或投诉,被查实的,每例扣2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被查实的,每例扣3

8.每发现一例群众信访投诉、市政务热线12345(含网络问政平台)、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等转办件处理不力或未处理的扣3分;

9.“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不力的,视情扣1-2分。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效能评价

服务对象

满意度评价(30分

10.根据评议办反馈的满意度调查统计数据予以赋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分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级,“满意”计1分,“一般”计0.6分,“不满意”不得分。此项评价得分=(A×1+B×0.8+C×0.6)÷(A+B+C)×30,其中A为“满意”个数,B为“一般”个数,C为“不满意”个数。

教育督导中心

领导评价

15分)

11.局领导根据各公办学校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对各公办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赋分,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每个档次各占三分之一。此项评价得分=(A×1+B×0.8+C×0.6)÷(A+B+C)×15,其中A为“优秀”个数,B为“良好”个数,C为“一般”个数。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中层科室

评价

(15分)

12.局机关中层科室对全区公办学校根据工作对接情况、履行服务职能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每个档次各占三分之一。此项评价得分=(A×1+B×0.8+C×0.6)÷(A+B+C)×15,其中A为“优秀”个数,B为“良好”个数,C为“一般”个数。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加分项

13.参评单位当年度主要职能工作受到区教育局通报表彰表扬(发文)的加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表扬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扬的加5分。

办公室


附件5

2020年度区教育系统机关中层科室含下属事业单位

作风建设情况评价表

填表人员类别:局领导(  )、公办学校   (选择标注                                      

单位

名称

评价档次

单位

名称

评价档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优秀

良好

一般

办公室




教育基建中心




组织人事科




教育工会




计划财务科




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合作中心)




义务教育科

(职业教育科)




教育督导与

评估中心




学前教育科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民办教育科(法制和政务服务科)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研究院)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社区教育科)




教育考试中心




校园安全科




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填表说明

1.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学校(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局领导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区公办学校代表要对局机关各室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2.请综合考量各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风效能建设情况以及履行服务职能情况以及对全区教育系统工作的贡献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数量分别为5个“优秀”、6个“良好”、5个“一般”;

4.填报“评价档次”:在每个室相应的“评价档次”栏内标注“√”如不按分配数量要求评价,则无效。

                                             制表:局评议办

附件6

2020年度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含社区学院、幼儿园

作风建设情况评价表

填表人员类别:局领导(  )、机关科室   (选择标注                                      

学校名称

评价档次

学校名称

评价档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优秀

良好

一般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
























































填表说明

1.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学校(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局领导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全区公办学校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2.请综合考量学校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风效能建设情况以及履行服务职能情况以及对全区教育系统工作的贡献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各占三分之一

4.填报“评价档次”:在每个学校相应的“评价档次”栏内标注“√”如不按分配数量要求评价,则无效。

                                             制表:局评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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