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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瑞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时间:2020-07-28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批准,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姜瑞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姜瑞凡背弃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会上表清廉,会后收贿赂;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大额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追求低级趣味,沉迷打牌赌博;价值观扭曲,将权力标价,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产品销售、征地政策处理、违章建筑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姜瑞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瑞凡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经过教育,姜瑞凡知错错,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部分问题忏悔自己没有守牢初心,纪法底线失守,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愧对组织和家人。

  

姜瑞凡简历

    姜瑞凡,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温州人,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12-2007.07 娄桥镇(街道)办事员、政法办副主任、团(工)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

2007.07-2011.07 泽雅镇政府副镇长

2011.07-2017.06 娄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办事处副主任、两新工委副书记(兼)

2017.06-2018.10 潘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2018.10-2020.07  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20.04-2020.07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7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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