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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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 2019年8月下旬到12月底,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室进行了巡察,其中9月4日至9月30日在我室驻点办公。2020年4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室高度重视,于4月7日召开室务会议,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并着手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室领导班子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以从严务实的举措抓落实。二是细化整改方案。我室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以边整边改、务求实效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工作机制,整改期间,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见成效;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努力创造条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限期整改;对由于受到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努力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抓点带面,逐步加以解决。三是狠抓督导落实。我室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后,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期间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及时督导落实。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0个问题,我们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工作。截至6月15日,已完成整改2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为100%。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党员会议到会率不高,经常不足60%”问题,我们对年老体弱和流动在外的退休党员加强关爱,提供送学上门或同步视频学习,并丰富了党员学习形式和内容,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第二季度的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加上送学上门和视频同步学习,党员到会率达80%。 (二)针对存在“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不够严肃,相互批评开展少,部分会议记录本遗失”问题,我们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负责人提前审阅个人发言材料,杜绝雷同化;会中班子成员深刻开展自我批评,严肃相互批评,做到红脸出汗;会议记录本落实专人负责,专人保管。5月2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 (三)针对存在“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题发言、讨论交流少,部分记录本遗失”问题,我们把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全年组织各类集中学习至少6次,其中集中研讨至少4次。每次集体研讨事先确定一个学习讨论主题,确定2名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确保有重点、有深度。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记录和发言材料归档。5月和6月已组织了两次理论中心组集体研讨,4名中心组成员做了发言。 (四)针对存在“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临时召开会议较多,‘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先实施后决策,一些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未通知纪检组参会”问题,我们已制定完善室务会议事规则(《瓯党研〔2019〕13号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一是确定凡需室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在会议讨论之前,分管副主任应充分酝酿,听取意见,拿出比较成熟的方案,要求一般应提前1天提供给室务会参会人员;二是确定室务会讨论研究议题时,先由承办科室负责人汇报,分管副主任补充说明(或者分管副主任直接汇报),然后其他副主任发表意见,主任最后归纳表态或提交表决;三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切实做到会前报告纪检组,并提交会议相关资料审核,会中充分讨论,会后要将落实情况向纪检组报备。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室务会议,已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关于“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史志工作宣传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史志网动态信息更新少”问题,我们推进史志文化进社区(农村)活动,每季度至少赴社区(农村)开展一次史志宣教活动;调整史志网站首页显示版块,并落实专人负责每周至少更新一条信息。相继推出瓯海红色地图、红色胜迹纪念碑,积极指导各革命胜迹的修缮维护工作,加强了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我们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党员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会对各班子成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2019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均已纳入其中,6月理论中心组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研讨。 三、关于“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党支部运行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问题,我们机关支部委员会于4月16日组织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真正把《条例》内容学深学透,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加大了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促进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20年支部换届工作就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针对存在“干部提任流于形式,提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我们于4月9日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严把程序关,做到事前充分酝酿,事中充分讨论,事后由专人负责及时归档;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全面详实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 四、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厉行勤俭节约不够,持续用公款租赁花木在党员干部办公室里摆放”问题,我们已于2019年12月中旬将租赁的花木清退,以后坚决不再租赁。主要负责人将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上代表班子表态,坚决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 (二)针对存在“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有的接待缺少公函,又未附相关情况说明”问题,我们严格按照市、区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建立公务接待由主要领导把关负责,综合科具体承办、统一安排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报销程序,每一笔公务接待报销必须附有接待公函,明确无公函不报销。 (三)针对存在“学风作风不够务实,影响工作成效和氛围”问题,我们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自我反思,克服懈怠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带头参与史志业务研讨,参与文稿编撰,参与审稿统稿。今年来,编研一科的分管领导积极参与浙南一大召开90周年纪念书籍、画册和瓯海红色地图文稿编撰和审稿统稿,编研二科的分管领导积极参与年鉴编纂工作。 五、关于“纪律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经常性纪律教育少,警示教育不够,临聘人员基本没有开展教育”问题,我们研究确定每月召开工作学习例会,加强工作协调和对编外人员的学习教育;坚持每季度一次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典型案例通知通报、参观廉政基地等方式,丰富纪律教育形式,增强拒腐防变能力。5月的例会强调了编外人员的考勤纪律问题;6月开展了警示教育月专题学习。 (二)针对存在“出入境审批把关不严,未填报目的地、出境时间;护照领取时间与交回时间间隔过长”问题,我们制定完善《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瓯党研〔2019〕13号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填写出行事由、目的地、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若信息填写不完整,将不予以审批。在返回时间10日内,由综合科负责把证件收回。关于“护照领取与交回时间间隔过长”问题,在2018年8月我们就已认识整改该问题,当时已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后未发生类似情况。此次整改再次对2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针对存在“财务管理制度缺少,审批流程不明确、不规范”问题,我们于2019年11月4日室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发文(《瓯党研〔2019〕13号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规范了审批流程,并立即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四)针对存在“印章管理存在漏洞,单位所有印章包括财务章都由一个人保管”问题,我们于2019年11月4日室务会议研究,决定法人章、财务审批人姓名章由编研二科负责人负责保管,单位公章、财务章继续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五)针对存在“个人公务卡使用率低,大部分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我们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编人员需提前支付费用的,除特殊事项外,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否则不予以报销,编外人员公务出差可由所在科室在编人员的公务卡支付。自2019年12月以来,未发生未用公务卡结算报销的事项。 (六)针对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备,有的缺出差审批单,有的无证明人签字,有的未附清单等”问题,我们确定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审批单由分管综合科的副主任负责审核;经费支付无两人以上签字的将不进行财务审批;已于2019年11月份起发放工资附银行代发清单,2019年的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发放领取人名单已附到生日蛋糕券发票后面。2019年12月以来,未发生报销手续不完备的情况。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核自行购置办公家具,且超标准配置”问题,我们决定严格遵守办公家具购置规定,在购置前提前报采购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批,且在现有家具未报废之前,不再购置新家具,逐步消化超标准部分,并对家具购置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教育。2019年11月至今,未购置办公家具。 (二)针对存在“大额资金支出标准不明确,一些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有的经研究但未作报销凭证”问题,我们明确了超过2万元(包含2万元)的支出为大额资金支出;规定了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科室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室务会议讨论决定;在报销相关费用时必须附有会议记录。2019年11月以来,未发生未经集体研究支出2万元以上的情况。 (三)针对存在“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2017年印刷费支出超过规定标准,既没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也没有向区政府报告请示”问题,我们于4月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方面的文件(《关于做好温州市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了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采购程序,该上室务会研究的及时上会研究。认真做好年初采购预算,凡是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通过近三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目前我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责任担当,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整改中。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史志事业转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做到史志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两手抓、两手硬”。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在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不为整改而整改,不仅抓好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的整改,还以此为契机,全面排查类似问题。要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特别要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对原有制度不完善的进行修订完善,对没有制度的补充制定新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好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三是进一步巩固成果。坚持思想教育、建章立制、从严查处等方面共同发力,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史志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打造高效廉洁的史志队伍,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史志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6071969;电子邮箱:ohqwxbc@126.com
区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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