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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25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111112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4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在思想上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次全面检验党建工作、单位全面工作成效的机会。要加强巡察整改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把握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兼任,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党组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分解,出台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召开机关动员会,将整改任务清单进行有序部署。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49个问题,我们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工作。截止7月3日,已完成整改45个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1.8%,已立案3人。

一、关于“服务保障不力,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为农服务能力。因势利导,不断推进专业合作社在杨梅、瓯柑等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今年6月份举办了瓯海杨梅节,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产品销售小程序,截至6月份,共售出蔬菜90份,采摘券250份,杨梅4份,合计金额约7000元。加强对其网点经营的指导,积极引导2家网点与老供销超市对接,降低其营业成本,强化其为农服务能力。全方位运用浙江瓯海供销集团平台,盘活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扩大经营发展领域,增强社有企业经济实力。提高凰桥庄稼医院利用率。在区杨梅文化节等重大农事活动期间,利用庄稼医院的线上技术向农民传授种植经验,扩大庄稼医院的影响力,提高它的利用率。

二、关于“聚焦供销系统主责主业不够,项目推进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拓展供销业务。逐步整合优化社有资产,促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新组建的浙江瓯海供销集团整合了全系统资产,在全市尚属首家。该集团已经成5家子公司,为老供销、浙里、供盈商贸、供利农资、再生资源公司,今后会依托多家公司平台多渠道开发供销流通领域业务,重振供销主业。

() 积极推进北林垟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和温州花城项目建设。协助区政府厘清该两个项目的权属关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积极谋划农合公司增效方案。目前区政府已明确农合公司的分管领导和主管单位,要协助区领导积极谋划该公司增效方案和运营团队,如继续稳定发展农民资金互助会,老供销超市提质扩面、强村公司小微园建设和发展等,今年给潘桥、泽雅、仙岩资金互助会各拨付了5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老供销超市向全市甚至全省进行铺点,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老供销果业已于2019年开业,强村公司出租小微园每年可获得可观的租金收入。

三、关于“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克难攻坚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废品收购整治谋划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已赴宁波学习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智能一体化建设工作经验,牵头筹建再生资源公司,筹建已有初步方案,实行市场化运作,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问题。指导、协助再生资源协会提升再生资源行业人员业务素质,做好会员依法、文明经营。今年以来,已联合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无证网点进行逐步取缔,截至2020年6月,无证网点为133家。

(二)多举措解决供销系统历史遗留问题。要主动担当,奋发向上,已于5月、6月组织机关干部、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学习供销社文件、全国供销总社会议精神,加强业务能力,区社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人事谈话等,与基层社加强沟通,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问题。

四、关于“思想建设有形无力,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 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出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和措施,党组上半年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组成员上半年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学习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

五、关于“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已制定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中心发言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研讨交流次数不少于4次,学习教育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文件、省市供销系统的重要文件等内容为主,学习研讨、中心发言要有主题,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以及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开展。

六、关于党建虚化弱化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基层社党建工作指导加强对基层社、土产公司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上半年2次对基层社、土产公司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如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利用手机App交纳党费等,掌握基层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已向区委组织部建议厘清基层社党建工作权属关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土产公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指定专人记录支部学习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上党课、支部换届等情况,落实责任到人,上半年党总支已对其党员活动记录本进行检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由总支部书记对该支部书记谈话提醒。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中层干部提任程序。党组已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分管人事的领导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执行,做到事前充分酝酿,事中充分讨论,事后由专人负责及时归档;规范会议记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向党组作汇报党组研究中层干部任免要明确写明职务会议记录全面详实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组任命单位的中层人员,拟提任对象本人及其亲属要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不得参与提任的会议研究、会议记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票的分发与统计、担任考察组成员、公示反馈联系人、任命文件的拟稿等。上半年无干部提任。

八、关于“对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个别人员多次因私出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今后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入境管理制度,一般干部证照由单位统一保管,本人不能保管自己的证照。机关人员出境必须经单位审批,证照的领取和收回均实行登记制度。

九、关于“作风不实,对基层问题了解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基层调研。多下基层,班子成员上半年下基层次数人均不少于4次,对基层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加强与基层社、农合社、农民协调沟通,准确定位基层社的作用。

(二)深入了解社员股金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到基层走访、邀请供销社退休干部上课、查阅全国供销总社文件等方式深入了解社员股金、资产构成和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从而可以更好地盘活供销社资产,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现象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控制办公设施经费。5月上旬,土产公司已经将茶桌移交旧货市场。今后单位及下属基层社和直属公司办公设施的购买要秉持节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办公设施购置规定,在购置前提前报采购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批,在现有办公设施未报废之前,不再购置新办公设施,逐步消化超标准部分。该班子成员已经调离单位,无法进行追责;对土产公司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严格把关公务接待标准: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已清退2014年协会筹备会议用餐费用6308元,资产服务部已收回6308②党组要规范公务招待,须凭考察文件、人员名单,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杜绝事后审批现象;该责任人已经调离我单位,无法进行追责。③接待陪同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招待标准按照60/人执行。对相关责任人在党员会议上进行谈话提醒,规范机关接待制度。

(三)规范公务活动经费支出。临聘人员张某某已清退高铁一等座报销费用347元。该责任人已经调离单位,无法进行追责。

十一、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乱发各种津补贴或福利现象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发放或支付各种费用。从2019年度开始,潘桥(娄桥)供销社个人工资、节日费、年终奖等均已按区社要求发放。对责任人谈话提醒。落实制度要到位。今后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问题监督制度,要严守财经纪律,对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杜绝各种津补贴或福利乱发现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十二、关于“不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存在应付过关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已深入分析研判供销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党组组织领导班子第一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参加涉及本部门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面履行“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形成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

十三、关于“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南白象供销社超额库存现金已及时入账,现金库款不超过5000元,白条子已补齐发票手续或者做说明,租金收入禁止直接用于日常开支,统一入账后再支出使用,潘桥供销社部分发票已按财务要求补齐相关手续,白条子已补齐发票手续或者做说明。

(二)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登记。2016年区供销联社购买床、文件柜等价值均超1000元已按规定登记管理,土产公司购买电脑、打印机已按规定登记;以资产服务部名义购买的电脑等设备已按规定登记。

(三)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对机关、各基层社的账目、库存现金、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十四、关于“违规转嫁费用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供销资产管理服务部为农服务支出。供销资产服务部作为区供销联社下属投资主体单位,要继续发挥其为“三农”服务功能。今后为农服务支出要更加规范,每笔为农服务项目支出要在年初列入用款计划,根据为农服务项目申报情况,经区社党组多次研究商讨并实地考察项目后再行拨付,2020年15万元为农服务资金已于5月份经党组会议通过列入年度计划。此外,该服务部今后办公费用的支出、差旅费的支出等都要严格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不得再承担由区供销社承担的办公用品、公务接待、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二)规范基层社财务管理制度。区供销社定期对该三个基层社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违规转嫁费用支出。下一步对基层社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对财务进行统一管理,9月份人员初步到位。

十五、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松懈,人财物存在失管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基层社人事管理制度。各基层社和土产公司自行招聘的人员已进行清退,梧田基层社1人,梧田基层社另一人员进入供销系统手续齐备,继续留在梧田供销社工作,娄桥基层社1人、土产公司2人,泽雅供销社2人,合计5人,清退人员均不再享受生活补贴和社保待遇。对存在“优亲厚友”及吃空饷现象的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今后党组要加强对各基层社和土产公司人员人事管理,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招聘人员的,须向党组报备后再招聘,不得自行任意招聘。

(二)规范离职人员经济补偿金发放。全体行政人员加强学习法律、《合同法》相关知识,按章办事,杜绝再次发生给予自动申请离职人员买断工龄待遇情况。金某、杨某原属三溪供销社职工,潘某原属三溪供销社临聘人员,因照顾其生活困难,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今后党组要规范各基层社和土产公司离职人员经济补偿金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报党组研究同意后再发放。   

(三)规范公款管理。今后区供销社党组要强化对各基层社资产监管,每年要对各基层社社公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其严格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管理社有资金。

(四)盘活社有资产。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南白象、茶山等闲置资产已经出租,泽雅供销社闲置资产已有意向单位。郭溪任桥供销分站原属三溪供销社,2005年任桥村老人协会未经三溪供销社同意,擅自侵占并强拆任桥供销分站708平方米。此案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区供销社已发函给郭溪街道,督促三溪供销社负责人与街道对接,要求该村老人协会归还社有资产。

(五)收回基层社职工长期拖欠承包款。南白象供销社拖欠承包款、租金已经全部收回。收回娄桥供销社何某2015-2018年未交纳的店面租金,娄桥供销社7月3日前将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调整何某生活费标准,社保缴费个人部分由何某自己承担。今后要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承包款和租金要及时收取,杜绝职工承包款、租金拖欠、资产被侵占等现象。

十六、关于“大额工程程序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程补办验收审价程序已经完成。今后小工程修建均要集体决策研究后报区社报批后实施,金额超过50万元工程均要通过公开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如还存在工程建设由个人拍板决定情况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牢抓住作风建设方面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认真具体地一项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三是着力推动工作。把做好巡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要坚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实施好“三位一体”改革提升方案,维护供销系统社会稳定,为建设“科教兴区 山水瓯海”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6071969;电子邮箱:ohqwxbc@126.com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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