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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25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10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巡察。2020年3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落实“两个责任”的一次集中检验。自巡察反馈会议后,我们专门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析,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在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通报巡察情况,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工委全体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来认识巡察,以从善如流的态度看待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班子全体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汇总、半月一分析”,认真梳理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分析会,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把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2项问题,分解为17个整改项目、91条整改举措,常务副书记带头认领,班子成员及时主动跟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务求整改实效。按照“务求早日整改、早日见效”要求,对每项问题的整改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制定时间表,绘制路线图,拉单列表、挂账销号,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截止6月23日,已完成 17项整改任务91条整改措施,整改率100%。结合实际,对工委内部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请销假和证件管理等14项内部管理制度,下发各科室严格执行,定期通报。

一、关于“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从2020年2月20日起,每周一为固定学习日。截至目前已召开11次学习会,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解读文件精神、培训党组织换届流程等。

(二)制定出台《内部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一上午为学习日,采取理论读书、学习文件、观看辅导录像、个人谈体会和集体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区委会有关精神,党的历史、党建理论以及做好本职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

(三)明确常务副书记同志牵头负责党委会,分管宣传副书记牵头负责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分管内部纪检工作的副书记牵头负责机关学习会和党风廉政会议的学习。

(四)落实会议记录人和记录本保管人员,对记录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确定办公室主任为党委会议及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秘书和记录本保管人,支部委员为党支部和党风廉政会议记录人和保管人,办公室人员为机关学习会会议记录人和保管人。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5月11日,专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进行讨论交流,进一步强化了思想认识。

(二)会前,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要求流程、党内政治生活规定等,明确民主生活会责任分工。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常务副书记逐个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严把每名同志发言材料质量。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梳理会议情况,及时上报。5月27日,我们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主题民主生活会,各方反映较好。

(三)专门定制了民主生活会记录本,按规定做好记录,并明确由记录人移交办公室专人保管。保管人调离岗位时,做好移交归档工作。

(四)从2019年开始,我们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五)指定支部委员负责记录支部学习记录本、党员大会记录本、支部会记录本、党日活动记录本,保证组织生活会能够及时有序的召开,并规范记录。

(六)严格会议程序,尤其是要注重会前通报到会情况,防止出现到会率不到80%的情况。设置签到表,明确应签到人数,未到会人员备注原因,对多次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同志开展批评教育。6月22日,设置了党总支,下设退休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

(七)规范会议签到,设计会议签到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学习会的,签到时及时备注。

(八)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等党内生活制度,利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时机统一开展党员活动,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推动组织生活制度化。

三、关于“个别同志对巡察工作思想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4月2日召开党委会,常务副书记与全体班子进行集体谈话,通报巡察组对我委的反馈意见,提醒班子成员带头强化认识。4月7日再次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使大家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整改阶段更是重中之重,丝毫不能松懈。5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位班子成员对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由分管副书记围绕该内容与每名同志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思想障碍,逐一再次强化认识。

四、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现状、党管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从而切实提高认识,凝聚共识。4月2日、6月1日两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实施办法和研判上半年形势。同时及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重新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二)由常务副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长,分管宣传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学习秘书,梳理学习内容,整理学习记录。

五、关于“监督机构职能交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前期组织学习相关讲话精神的基础上,5月6日召开专题学习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7月机关党的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常务副书记还传达了车俊书记在全省机关党建座谈会上关于纪工委职能定位的讲话精神,以及2020年度全省机关党建例会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明确职能定位。

(二)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的沟通,进一步理顺相关事务程序。巡察整改工作后,常务副书记就纪工委的相关事项,先后与区纪委区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做了沟通,明确了部分职能。如清廉机关建设、机关警示教育方面,要发挥纪工委的牵头作用。

(三)纪工委在党员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范化解和党员干部监督上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今年以来,纪工委积极协助纪委在区直机关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月活动,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督查。

(四)分离内部党风廉政和面上党风廉政工作职能,内部党风廉政由副书记负责,面上的区纪委区监委工委职能由纪工委书记负责。

六、关于“科室人员分工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去年年底已完成对当前的在职人员的工作的摸底统计。对班子成员、所有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杜绝工作上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一般人员的职责分工。

(二)完善工作制度,设置AB岗,防止出现下派、抽调人员后,工作衔接断档,并制定方案并印发各科室。详见分工明细。

(三)为克服“三定方案”中只有一个职能科室的限制,设置“团队概念”,量身定做组织团队、宣传团队等六个团队,进一步加强机关团队文化建设,详见重点项目分工表。

七、关于“财务人员交叉配备专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一把手“五不分管”重新调整班子财务分工,明确一名副书记为财务分管领导,重新规定财务报销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监督。

(二)为增强我委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已商调1名同志专门负责工委内部财务工作,该同志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上手较快。

(三)对账户进行整合,合并机关工会和机关工委的账户。2020年2月已完成对机关工会并入机关工委账户,对人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确定单位会计、出纳各1人。

(四)根据区财务报销规定,细化我委的报销流程和报销要求。在单位内部印发《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计划、经费支出审批、各类报销等做了详细规定。

(五)对查出问题的账务,重新梳理改正。把财务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列入机关学习会的内容,使机关全体人员了解掌握有关规定要求,同时要求财务分管领导和会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在6月8日的学习会上,专题组织学习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八、关于“抓机关党建示范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今年的党建材料进行梳理,未签字的补充签订。由专人负责对上级要求党员签署的责任书、承诺书及时做好整理、存档。

(二)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强化我委自身机关党的建设。自巡察以来,我委认真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多次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的学习,到燎原社、老乡镇作风馆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规范支部资料保管,由专人保管,支部换届时及时交接。确定党支部书记1人,委员2人,支部换届和相关资料存档保管分别由2名委员负责。支部各项建设相关材料由1名委员负责收集、核对。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

(四)对支部学习、党风廉政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学习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到位、保管到位,确定办公室主任为理论中心组和班子学习会议学习秘书和记录本保管人,1名支部委员为党支部会议和党风廉政会议记录人和保管人。

九、关于“党费管理职责不清,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顺本单位的党费账户,核查二级科目使用情况。召开支部大会,定期通报党费收缴、留存和使用情况,如有党员提出异议,及时听取意见并改正。本委的党费支出要经支部讨论,并由支部书记签字。

(二)3月初调整了全区党费账户设置,按要求将区级党费账户设在中国建设银行,并交由专人管理。

(三)3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区直机关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机〔2020〕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二级科目用于存放返还党费,党支部应当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使用、留存情况。

(四)创新微改革“党费通”,方便机关党员干部交纳党费,透明公开。与中信银行合作,开通了《党费通》系统,全区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党费通交纳党费,实现党费交纳情况实时跟踪。区直机关党费支出事项,均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由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做到权责分明。

十、关于“内部管理工作草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各项会议记录按责任人分工进行归档整理,购置档案柜,并配备钥匙和保管人员,人员如有调动或调整,需要签订移交单制度。

(二)一是对党委会记录细化要求,出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班子会议记录必须每次都要明确记录年、月、日,并记录会议开始时的时间,精确到分钟。对2019以来的记录,通过核对班子领导笔记本,补充完善。三是班子记录时间倒置和出现时间涂改,主要是发生笔误。以后加强这方面的检查,杜绝发生此类事项。四是对班子会议的议题要更加明确,对议而未决的事项,也要记录该项讨论事项,不得空置议题内容。五是涉及“三重一大”内容的班子会议,一定要邀请纪检派驻组成员参加,并报纪检组备案。

十一、关于“文件管理工作草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改正发文不够严谨的作风,重视文件收发、保管工作。提高发文质量,完善对收发文的流程、审批、保管的要求。目前收发文工作有办公室2名同志AB岗负责。所有发文纸质材料汇总到专人保管,方便整理归档。二是对发文流程重新规范,并已经立即执行。通过加强关口把关,提升发文质量。根据本委内容温瓯机、温瓯机传、温瓯机复、温瓯机工、温瓯机妇等不同文件重要登记,设立不同的审核人和签发人。三是指定办公室2名同志为AB岗发文人员,且需在发文前核对发文签字、发文字号、发文时间。

(二)已指定办公室1名同志整理归档发文文件。目前2013-2019的文件已经整理归档,下一步需要移交档案馆完成数字化工作。建立一年一归档制度。制定《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材料范围、职能科室、档案查阅制度、保管期限等做了详细规定。

十二、关于“固定资产底子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帕萨特轿车事项进行调查,目前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经财务局审核,进行注销和调拨。2020年3月,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重复计算的帕萨特轿车固定资产账务一辆已注销,一辆已调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由于固定资产涉及多个财务系统,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调账,目前已实现账物相符。工委现固定资产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用设备,包括多功能一体机5台,台式电脑17台,彩色打印机2台,数码相机2台,投影仪1台;另一类是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办公桌椅等。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安排2位同志对未入账项目进行逐笔清点,均已入账。

十三、关于“出入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出入境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因为制度漏洞,而发生违规现象。已在内部发文《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二)调整保管人员,保管当事人的证件交由其他人员保管。任命专人保管人员,接替原保管人员的工作,该同志的证件由办公室的别外1名同志另行保管。

(三)分管领导对当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做出书面检讨。及时通报该项处理结果,警示其他同志,防止再出现问题。5月份由分管副书记牵头与该同志进行了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在6月1日学习会上对该项事务进行了点名通报。

十四、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内部考勤制度进行优化。内部下发《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从4月份开始,利用钉钉人脸打卡的模式,每半月采取短信通知、张榜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布考勤情况。

(二)对部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委进行通报。规范请假审批手续,临时外出(不超过2小时)告之本办公室同时,半天时间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时间提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集中报常务副书记审批;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常务副书记审批;目前已经对照执行。

(三)规范处理方式方法,对遗忘打卡的人员可以在3天内申请补卡(经分管领导批准),对无正当理由3次以上未打卡的(半个月以内),班子成员由常务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其他人员由分管领导约谈提醒;1个月内连续两次被谈话或1个季度内3次排名末位的,研究处理意见。5月份由分管副书记牵头与2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6月1日学习会上进行了通报。

十五、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作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财务制度和纪律,本单位工作人员已经领取的要坚决退回,并在全体会议上通过处理情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经过前期沟通处理,共涉及15人次,共计退回评审费6500元整。

(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委派财务人员到组织部财务科随行学习一个星期,防止出现因业务不熟悉,而产生违规现象。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区纪委监委通报的各类案例及时学习,查漏补缺,防止出现同类违规现象。分管副书记对涉及的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确保思想上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5月份,已完成所有涉及人员的谈心谈话工作。

十六、关于“财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5年11月9日凭证显示的三公经费报销超标的问题,对照财务标准,及时退回,并组织核查类似情况,通报处理结果。

(二)规范现金使用制度,对1000元以下,因特殊原因,需要个人垫付的情况,需填写现金使用审批单,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

(三)根据双职工家庭每人250元的标准,退回多发金额。经核实,2013年、2014年、2015年我委均发放了独生子女费,涉及部分双职工家庭,多发独生子女费2750元,涉及11人次,现均已退回国库。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阶段我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瓯海建设“重要窗口”贡献我委力量。一是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完成的全部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巡察整改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在下步工作中自觉运用。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一些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抓紧时间完成废止的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14项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仍需建立的一些制度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牵头抓党建的部门,要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走在前,作表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加大教育力度,严肃督查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6071969;电子邮箱:ohqwxbc@126.com

 

 

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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