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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征收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25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2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征收服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20年3月31日上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3月31日下午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王文胜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压实责任。4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我中心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参会讨论。在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4月22日,我中心党组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党组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温瓯征党〔2020〕4号)。三是统筹推进,全面整改。4月28日,我中心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班子成员在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着重汇报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凝聚了共识,以更加紧迫的政治责任感、更加强烈的实干担当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8个问题,我们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工作。截止6月15日,已完成整改18个问题,整改完成率为100%。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领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坚持把《条例》作为党组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

(二)完善党组会议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了《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党组会议制度》,详细规定了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召开注意事项,安排了专人负责记录。三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将《2020年瓯海区做地储备计划》《2020年瓯海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计划》《2020年瓯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竣工和交付计划》等单位重要职能工作,以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考绩办法等工作纳入了党组会议议题中。

二、关于“政策研究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着重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难点、盲点,进一步梳理我区房屋征收联席会议中的普遍性、共同性问题,研究明确相关问题的处置方式,并及时开展涉及房屋征收与安置的政策研究。

(二)强化征收政策调研。为加速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的征收改造进程,我中心深入镇街开展政策调研,于4月10日印发了《瓯海区征收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政办发〔2020〕19号),促进了我区非住宅房屋征收改造工作提质提速。

(三)出台统筹安置政策。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促进安置提速、盘活国有资产,今年我中心对镇街的安置房源开展了2轮摸底,并学习借鉴了兄弟县市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瓯海区征迁项目统筹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温瓯政办发〔2020〕43号),该政策的实施将为化解被征收人的安置难题提供政策保障。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已经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纳入《区征收服务中心党组会议制度》,把民主集中制建设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今后凡涉及重大事项和关系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均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

(二)提前确定党组会议议题。今年4月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认为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均以书面形式事先上报综合管理科汇总,最终由党组书记确定议题内容。

(三)党组会议充分讨论研究。今年4月以来,党组会议研究的重要问题均充分开展了讨论,并严格实行了末位表态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向全体党员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等资料,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尊崇党章。

(二)严格执行政治生活程序。今年4月中下旬,党组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4月2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巡察整改这个主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到位、效果显著,既有辣味,也有人情味。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氛围。我中心党组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营造“以学习促进工作落实”的氛围。

五、关于对“巡察工作认识、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政治觉悟。党组书记多次在党组会议、机关学习会议上强调,不能以客观的理由推诿,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的开展和整改工作的落实。在全体机关干部心中树立了政治规矩,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狠抓巡察整改落实。我中心党组切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先后6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各班子成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碰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和完善了意识形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研讨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上一阶段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状态。

(二)强化思想引领。制定并下发了《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方案》,明确了今年的学习方向、重点及学习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筑牢了意识形态主阵地。党组理论中心组记录本由专人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七、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和政策学习,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会、党员大会及党日活动,并结合“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扎扎实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

(二)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严格按照组织的要求每月开展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传达了《习近平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陈伟俊在温州市弘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大会上的精神》《王振勇在区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还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确保职能工作与政治理论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认识。在工作中明确了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领导责任,综合管理科具体落实,不折不扣从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保证工作程序规范到位。

(二)提升工作能力。党组成员及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今后的干部提任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该条例的具体要求,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落实任用程序。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中心今后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中,将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

九、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已经全面加强一般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修订完善了《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按照“应缴尽缴、无一遗漏”的原则,收齐了本单位在编人员、政府雇员、临时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含护照、往返港澳台通行证等),统一由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锁在保险箱中保管,建立了出国(境)证件管理清单。

(二)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目前我中心已经严格按照瓯组〔2014〕22号文件执行一般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批流程,一般干部职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并如实填报出国(境)审批表格,由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党组负责人签字审批,领取出国(境)证件时和归还时进行详细登记。

十、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章制度。目前我中心严格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做到了支部委员会每月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次开展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将每月1次的党日活动时间相对固定,且一般情况下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面推进了党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创新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抗疫暖企”春风行动、“抗疫暖春行、情暖周转房”党员志愿服务等丰富多样的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本单位的党支部活动,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一、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支委会的领导下,专职负责本单位党员发展具体工作的开展,并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支部目前已经严格按照瓯海区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手册》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展我中心的党员发展工作,认真保存好党员发展的历史资料。

十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财务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区等各级组织的财经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促进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修改完善财务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文件,修改完善了《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制度严谨高效,并在机关学习会议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中传达学习,确保本单位的财经纪律得到落实。

(三)加强单位内部监管。今年以来,均严格落实了财务报销等有关制度,认真执行了“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本单位财务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对财务报销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每次报销有依有据。

十三、关于“工会福利发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已经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标准执行,对借用人员、外借人员的工会福利进行了严格把关。

十四、关于对“干部廉政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督促每位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岗双责”。

(二)严格执行廉政谈话机制。目前我中心党组成员每季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我中心共开展谈心谈话33次,通过面对面谈话方式传导压力、传递信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三)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今年以来,我中心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深化了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和廉政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信念上的坚定、理论上的自信。

十五、关于 “廉政风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廉政风险警示教育。5月18日的机关学习会议上,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部署开展了本年度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二)制定完善防范风险措施。各科室、个人结合岗位职责和岗位风险,开展了科室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排查结果制定了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及行政风险。

(三)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败诉率。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未登记建筑认定处置程序。

十六、关于“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书记的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民主决策。已经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纳入《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科学梳理了“三重一大”内容,坚持重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

(三)主动接受监督。我中心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点工作,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

十七、关于 “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循流程。目前我区已经取消代理机构备选库制度,今年的房屋征收项目我们严格按照温州市瓯海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政发〔2019〕35号)文件精神,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房屋征收代理机构。

(二)加强指导培训。定期组织房屋征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征收工作依法、阳光、和谐推进。

十八、关于“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中心已经完成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评审补贴的清退工作。2018年以来,我单位参加区未登记房屋认定专家小组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未登记建筑专家评审时已经不再领取专家评审补贴,并已经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杜绝工作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补贴。

下一步我中心党组将以政治巡察为利剑,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为建设“科教新区,山水瓯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推动本单位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二是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查找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规范和完善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有效堵塞漏洞,确保将“一时”的整改,化为“长久”的坚持。三是深化整改,常抓不懈,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围绕区委加快“清廉瓯海”建设的决策部署,联动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升机关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6071969;电子邮箱:ohqwxbc@126.com

 

区征收中心党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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