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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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团区委开展了集中巡察工作,并于2020年4月3日向团区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团区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团区委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4月20日下午,团区委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团队,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18个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共制定了18条整改措施。5月19日,团区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再做梳理、剖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我们做到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实现巡察整改成果对面上共青团工作的突破提升。团区委党组书记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开展整改工作研讨,及时进行分类处置与督导落实,持续、深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全委共召开研讨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集体约谈1次,提醒谈话5人。 巡察反馈后,对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6大方面、18个问题、3点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针对所有整改反馈问题,逐一剖析明确整改举措,并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点。 一、关于针对“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当前,我们正以承接的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省级试点工作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破解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和深层次问题,从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改进组织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团干部选用机制、创新落实党建带团建机制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改革举措在瓯海落地。试点工作推进至今,严格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举措,以每月进度报表形式跟进落实情况,确保改革取得实际成效。 二、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不健全、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创新区域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顺应青年分布流动特点,聚焦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科创高地”,选派1名机关骨干作为团建指导员驻点跟进园区团建工作,在大学科技园探索成立温州市首个县级团委派出园区团工委,并率全市之先建立福地“青年之家”团委,有效扩大团区委管理幅度,有效查补覆盖盲区。 (二)集中推进区属各单位团组织(青工委)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今年以来,我们争取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支持,联合印发《集中推进区属各单位团组织(青工委)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区人民法院团支部升格为团委,在旅投、铁投两家国企建立团支部,并探索建立了政法系统团建联盟。 (三)突出抓好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与区委组织部充分沟通对接,开展基层大走访和优秀青年大排摸,排摸推荐优秀农村青年218名,为选优配强村级团干、提高团干进入“两委”班子比例奠定基础。 三、关于针对“发挥团员排头兵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从严治团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入团积分制方案,突出政治要求,兼顾道德修养、能力素质、作用发挥、纪律执行、群众基础等入团具体要素,并将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过20小时等作为硬杠杆,使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常态。 (二)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综合考量学校平衡、年级平衡、班级平衡等因素,统一分配团员名额,确保团员队伍规模适度和结构合理,将初中毕业班、职中毕业班团学比分别稳定控制在20%、40%以内。 四、关于针对“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瓯海区镇街、开发区团干部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筹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心系广大青年、业务本领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的基层团干部队伍。 (二)建立基层团干部季度例会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日常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评议结果运用,做到考用结合、激励有效。对连续考核优秀的,积极向区委组织部进行推荐。对连续考核靠后的,结合其日常表现、工作能力,推动调整转岗。 (三)抢抓改革机遇,在原有的1挂3兼的基础上,增设团区委挂(兼)职副书记1名,挂(兼)职干部2名,并首创镇街团建助理员模式,畅通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典型人物、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等中的优秀党团员进入团的机关的来源渠道,从严选拔一批党的青年工作骨干力量。 五、关于“团属青年组织培育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启动瓯海区青年联合会、瓯海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换届筹备,开展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人选排摸工作,推动区青联青企协高质量换届。 (二)深化青联改革,提升青联活力,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团结引领,推动青年企业家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骨干加入区青联,发挥青联对青年的引领作用。 (三)提升青企协工作自身建设、活动质量,吸引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企业家加入区青企协,为促进我区广大青年企业家交流学习、创新创业、助力中心等方面发挥作用。 六、关于 “团青活动品牌效应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共青团资源统筹能力,聚焦党政中心和共青团主责主业,提档升级青年双创、志愿公益、济困助学、相亲交友、文化创意、青年人才服务等项目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区社会帮扶中心运营、重点青少年帮扶、微创业培训等项目,累计帮扶78例。 (二)深入基层调研,了解青年需求,通过团干部“联帮促”常态化联系基层制度,精准排摸并掌握基层青年的实际需求,聚合在瓯高校、挂兼职干部、青年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打造团区委“中央厨房”资源供给系统。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团区委党组于4月20日召开专题剖析会深度剖析问题原因,并在5月19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问题,并严格做到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批评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深刻查摆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此外,已落实办公室负责“留痕迹”的管理,实行民主生活会记录本专人专管,并做好台账的收集和保存。 八、关于“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体班子成员切实端正学习态度,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基础上,加强日常个人自我学习。 (二)理论中心组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制定年度计划,每月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党的十九大重要理论成就以及省市区有关学习、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安排集中学习至少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 九、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效能。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刻反思、剖析研究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研究部署共青团系统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 (二)抓阵地管理,筑牢安全屏障。加强对团属“瓯海青年”新浪微博、“瓯海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等建设管理,已委托新的第三方运营团队,做好网站、微博、公众号的日常更新,在宣传党和国家理论政策方针及重大活动、日常工作动态的同,强化与青少年网友的交流互动。 (三)抓宣传教育,强化思想引导。坚持以活动吸引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工作思路,抓住“五四”“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主题活动。 十、关于“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除召开专题剖析会认真反思外,党支部于6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管理、理顺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十一、关于“‘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6月15日我委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认真自查、深入剖析原因,加强支委会成员思想教育。现已落实专人负责,在坚持每月召开党员大会基础上,严格按照全区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开会必学政治理论知识,并规范会议记录。近两个月来,已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三会一课”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手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 十二、关于“干部出入国(境)审批管理不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落实《团区委机关工作人员内部管理制度(试行)-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严格对照出入境管理办法,确保统一保管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做好因私出国(境)相关工作做到长效管理。 (二)已严格执行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设置专门记录本,并做好相关登记。 十三、关于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于6月28日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并深刻反思问题,杜绝再犯。单位内部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强化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职能,全面加强委机关日常规范化管理。 十四、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已指派财务人员到区财政局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执纪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原沈某旷工辞退问题,已严格按照要求予以处理。相关情况已专题组织通报学习,告诫全委干部以此为戒,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有关要求。 (二)于6月出台《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考勤管理办法》和《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日常管理。 十六、关于“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已就该问题向派驻纪检组进行汇报,并深刻反思,明确在今后严格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务必邀请且提早通知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提升党组成员对于集体决策的思想意识和政治意识。 十七、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5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同时对照党组(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严肃自查,并以此为戒,加强学习和贯彻上级党委重要文件精神,提升领导班子落实规范议事流程的思想意识,强化集体研讨责任。今后,将严格执行党组(班子)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制,按要求认真做好党组(班子)会议记录,规范党组(班子)会议纪要内容与格式,做好资料归档和管理。 十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及时与区府办、茶山街道办事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单位对接,将尽快对瓯海青创空间原固定资产进行调拨。同时,对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今后将定期对资产构建、处置进行自我监督。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团区委党组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责任担当,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整改中,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责任,带头学习、带头执行,真正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真正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在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不为整改而整改,不仅抓好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的整改,还以此为契机,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区委巡察期间,团区委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机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实现以机制管人、以制度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共青团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三是注重统筹结合,提升整改工作实际效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全力打造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团干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四是坚持久久为功,推动共青团事业再上新台阶。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探索深化共青团改革的有效路径,切实增强共青团组织和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实现团员先进性明显增强、团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团的组织力明显增强、组织机制建设明显增强等目标,推动瓯海团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实现整体活跃,努力开创瓯海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6071969;电子邮箱:ohqwxbc@126.com。
中共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党组 2020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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