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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1-10-26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为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营造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温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戚胜辉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0年期间,戚胜辉(非中共党员)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加油卡、海鲜礼包、中华香烟等礼品, 总价值人民币7560元。2021年3月17日,戚胜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温州某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等人宴请,消费约2200元,由该公司支付。2021年7月,戚胜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瓯海区原区编办主任卢忠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卢忠雷在担任原区编办主任期间,集体决定由单位财务人员刘某、黄某通过虚增印刷费和办公用品支出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73846元,用于发放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和不能正常报销的支出,其中以“开门红”等名义发放津补贴共计50700元,以业务经费支出名义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书卡、水票等共计16500元。此外,卢忠雷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6月,卢忠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3、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王大宙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9年,王大宙在先后担任原县农办党组成员、原县农业局副局长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四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价值约12000元。此外,王大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王大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泰顺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江宗益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2月至2020年5月期间,时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江宗益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提供烟酒,累计支出烟酒费用 57654元,通过虚构项目工程款等方式冲销。此外,江宗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江宗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费用予以收缴。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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