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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票据"隐藏的玄机
时间:2021-05-14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2018年5月4日,现金收回卢志军等人2017年度羽毛球场地费5960元。”2020年3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委巡察组在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巡察后,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移交了一张“耐人寻味”的“问题票据”。

  于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顺藤摸瓜,立即对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展开调查。

  “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是我们区供销社的下属企业,卢志军是该企业的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他当时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的名义,租用羽毛球馆供他本人运动使用,后被区供销社发现,就将此费用予以退回……

  “问题票据”看似轻松告破,但“问题票据”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多的问题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打了一个问号。

  要知道供销系统作为为农服务的部门,大事小事,事事关系着群众的利益,对于群众身边的“四风”顽疾必须严惩不贷。

  专项督查迅速启动,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区委巡察组,通过紧盯供销系统领域财务支出情况,深入一线尤其是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果不其然,一批“问题票据”浮出水面。

  “2017年4月27日,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支出东龙路房产改建敬老院的公务接待费2397元。”“2018年2月2日、2019年2月23日,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举办公司年会分别支出2413元、1190元。”“2019年3月31日、2019年5月14日,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分别支出实施改建加层咨询技术与设计的公务接待费4404元、2700元。”

  其实,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改制以来,只负责原有房产出租管理,无实际业务经营,且公司在岗职工仅7人,即便是有公务接待,这些费用也明显超标。那这一笔笔的费用,这一张张不合理的票据究竟又是如何产生?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派驻纪检监察组系统梳理线索、明确排查方向,分组深入瓯海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展开实地调查。

  基本情况、现有房产情况……当所有调查结果汇总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后,便已初步核实了卢志军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0年9月15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卢志军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立案查。

  最终,卢志军如实交代了每一笔费用支出。

  “2017年的时候,我们想将东龙路20号的房子改建成医养结合的敬老院,于是请了懂行的朋友过来吃饭,加起来总共12人,花了2397元。”“2019年,我们东龙路的房产益民小学要求加层增建面积,于是请相关专业的朋友吃饭,一次是16人,一次是10人。”“那2笔公司年会费用,当时都是在酒店办的,一次是14人,一次是12人。”

  经查,卢志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了瓯海区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违纪款15673元。

  在坚决祛除“四风”顽疾的当下,仍有党员干部抱着侥幸心理,屡屡违规,上演“三十六计”,使报销变味,尤其作为为农服务的部门,无疑是侵害了国家、集体乃至群众的利益。

  “纠治‘四风’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瓯海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聚焦隐形四风,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标本兼治,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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