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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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瓯海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瓯海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瓯海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巡视整改要求。先后12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视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巡视整改任务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带头领办,党政班子领导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带头包干,带领和督导责任部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求任务销号由各级责任区领导签字背书,确保责任可追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责任体系。三是创新整改“八法”,紧紧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将巡视反馈整改意见细化分解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实行清单化、项目化、闭环化管理。创新推行巡视整改工作“八法”,以“即知即改法”提升巡视整改实效、以“包干认领法”推动责任落实落细、以“专案处置法”带动疑难问题突破、以“以案示警法”彰显巡视震慑作用、以“挂牌销号法”推进整改见底见效、以“协同联动法”深化巡视成果运用、以“举一反三法”强化标本兼治效应、以“借势借力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巡视整改有力有效。四是强化上下联动,时时紧盯巡视整改督导。瓯海区委以集中交办任务书的形式,向牵头区领导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巡视整改任务,组建督查专班、强化督查问责,建立“每周一汇总、半月一通报、每月一小结”跟踪督查机制,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49件信访积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49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移交的3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21人(党内警告11人、严重警告7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12人(警告4人、记过1人、降级3人、撤职1人、开除3人);组织处理15人(调离岗位1人、免职2人、其他12人);诫勉3人,教育提醒14人,建立完善制度57项,清退款项25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89万元。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巡视整改期间,区委通过将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共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不断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强化学以致用。聚焦“怎样发挥好民营经济和‘温州模式’的重要贡献者、环大罗山科技走廊主阵地等方面优势,补足创新发展、科教兴区等方面短板”,梳理21项重点课题,由区四套班子领衔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专题研讨。结合研讨成果,制定系列措施并取得成效。比如,制定实施《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版)》,推动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明显增强,瓯海入选2020城市市辖区高质量发展百强区;比如,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构筑热带雨林式人才生态的十条举措》,全年引育顶尖人才5人、领军人才24人、高层次人才73人,荣获浙南唯一“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规范学习制度。制定实施《瓯海区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实施意见》,通过编制发布每月学习重点提示,进一步明确学习频次、学习形式、学习重点,不断提升学习深度、广度。 二、关于“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温州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温州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城区总体功能定位,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商贸新区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现已有序编制服务业发展、商务发展、文旅融合发展等9大专项规划,“十四五”期间将持续落实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构建瓯海“1+5+16”产业政策体系,其中涉及服务业企业政策8个,并将楼宇经济奖励条款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巡视整改期间,新增吹台大厦等税收亿元楼4幢,中央商务区商务楼宇空置率由46%下降到37.03%。在2020年11月份发布的浙江省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结果中,瓯海区首次跻身全省I类地区第三。 (三)加大企业引育。出台《瓯海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六大全球招商引智中心作用,落地中国基因药谷、中庚软件产业园等项目。强化企业培育,2020年完成服务业企业小升规(下转上)共88家。 (四)加快项目建设。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君康健康产业中心、泰康之家·瓯园、郭溪养生健康城等一批服务业项目加快建设,高铁新城空中连廊、金虹美食一条街、山根音乐艺术小村等“月光经济”项目相继投用,梧田老街、塘河时光、“迷雾世界”等陆续开工,温州新天地一期开业17家。2021年1-2月全区共完成服务业投资(含房地产)42亿元,同比增速40.77%。 三、关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低小散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启动落后产能迭代计划。2020年以来,完成“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189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9家。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改造提升227家(其中依法关停78家,搬迁19家,税务辅导62家,其他68家),盘活土地面积159.62亩。深化“亩均论英雄”五色分类管理,开展企业、镇街“亩均大比拼”,依托亩均效益“五色智控”平台,全面加大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力度。 (二)针对规上企业占比不高问题,启动企业森林培育计划。制定实施“企业升规八法”和“小升规、防下规”5条硬核举措,突出政策正向激励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小升规”,2020年完成“小升规”企业121家,规上企业总数达到683家,同比增长7.5%,规上企业数占全区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提升至6.14%,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5家、总数达217家,同比增长37.3%,今年2月底前,已建有90多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后续将开展培训指导服务。 (三)针对传统产业占比高问题,启动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依托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生命健康小镇、温州数字经济大厦等平台和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光电及材料等三大重点新兴产业培育,2020年累计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151.9亿元,同比增长8.9%;战新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7.9%,战新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8.5%,产业结构一定程度上有所优化。 四、关于“防控初期存在‘过防’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按照市防控办指令要求,开设专用通道,保障物资运输、防疫检测及医务人员等6类车辆通行,并于2020年2月20日22时起恢复高速公路出入口通行。 目前,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已针对性制定三大机制:一是建立紧急状态科学应对机制。构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办五组’+重点部门”的三级会商研判机制,通过定期组织例会,加强分析研判,已第一时间圆满处置“9·30”鸿基宾馆可疑病例、“10·27”进口冷冻猪后脚疑似核酸阳性等事件。二是建立重点领域管控机制。科学制定我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定期督查商场、市场、动车站等重点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规范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三是建立交通卡口管控机制。重点加强温州动车南站管理,大力推行“技防+人防”措施,持续强化专班力量,并在出站口配置25台“智能云防疫+核验健康码”自动化闸机,真正做到防疫科学化、规范化。 五、关于“常态化防控期间,有的干部思想出现松懈,对全市航班集中隔离点的食品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整改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4天内先后9次赴隔离点专题研究,采取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出具权威调查报告,负面影响得到迅速消除。事后,已对酒店工作专班组常务副组长给予党内警告、信息员给予书面检查处理。 目前,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食品监管和隔离点管理工作要求,已针对性制定两大机制:一是建立冷链食品监管机制。成立全市首个县级进口食品“冷链”物防实体化专班,建立全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瓯海仓,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建立市级隔离点管控机制。做好隔离点征收准备工作,现已有26个预备集中隔离点、约2200个房间,做到“根据需要、随时启用”。 六、关于“复工复产过程中出台的助企惠企政策兑现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完成自驾车回瓯补贴发放。以整改攻坚为要求,全面加大了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力度,灵活采取企业验证、轨迹确认等方式,提速审核效率,于2020年9月上旬全部完成8234位申报人员审查,并立即启动对审查通过的7442位人员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共计320.5万元。 (二)是加快兑现战“疫”专项贷款贴息。主动对接人行等金融机构,全力打通申请企业在征信审查、资料审核上的难点,并组建专班开展提前对接、提前验审、提前核算,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审批时限从原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平均5个工作日,最快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截止今年1月份,申请战疫贴息贷款并审核通过的23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补助资金兑现,总金额1393.67万元。 (三)开展助企惠企政策兑现大排查。截至目前,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等31项抗疫政策已全部兑现到位,兑现金额总计1.56亿元,惠及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约4.9万家,助力市场信心逐步回升。 七、关于“区委、区纪委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拆迁安置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委书记带头履责。区委书记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年初专题听取“五大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区四套班子领导上一年“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压实区委班子“一岗双责”。已制定《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履责“一岗双责”清单》,明确要求区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案件查处。责令区住建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拆迁安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施工许可自由裁量权大、拆迁代理未明确招投标要求等廉政风险点35个,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全面实施平台网上审批、加强常态化廉政风险排查等防控措施67项。巡视整改期间,从严查处郭溪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达武和原人大工委副主任周叶等2起违法案件,现2人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 (四)开展警示教育。做好刘晓千和姜瑞凡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分别制作警示教育片下发至全区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一案六警”(一份通报文件、一份剖析材料、一部警示教育片、一场警示教育大会、一次庭审观摩、一份忏悔录)的方式,实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效果。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主管单位根据具体工作,分别制定实施《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瓯海区建筑业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方案》《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涉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收集和处置制度》《关于规范瓯海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瓯海区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机构服务评分标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同时,区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廉政风险及时消除、制度漏洞及时封堵。 八、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朋友圈、社交圈不够纯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组织全区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100%签订“清亲交往,净化朋友圈、社交圈”承诺书。 (二)开展“亲清”政商关系排查整治行动。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专案经营、从严查处。比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名科员主动交代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款55万元事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深化清廉民企建设。向企业家及商协会发出“共建亲清政商关系”倡议书,倡导亲清政商交往,发挥好清廉民企在共建亲清政商关系中的引领作用。 九、关于“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全面清理行动。经清理,我区公众微信号(政务APP)由153个精简至53个,清理率达65.36%;工作群由541个精简至281个,清理率达48.06%。 (二)明令禁止点击排名、上传照片、投票点赞。结合部门、镇街年度考绩办法,明确禁止不得将基层开展点击排名、投票点赞、上传照片等用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实施《瓯海区党政机关钉钉、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暂行)》,全面推行工作群实名制、备案制等做法,进一步减轻基层压力。 十、关于“文山会海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精文简会”行动。严格执行文件配额审批、周二“无会日”、会议报批报备等制度,巡视整改期间,区委区政府共发文1319件、召开会议287场,同比分别减少20.16%、41.78%。巡视整改期间,新桥街道平均每月收到区级文件360.3个、减少11%,会议通知62个、减少13.8%,其中要求“一把手”参加的会议7.3个、减少39.4%。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实施《瓯海区精文减会十大工作机制(试行)》,并严格要求各镇街、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 十一、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巡视整改期间,对全区各单位2015年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违规情况开展“回头看”,新发现因私出国(境)未经书面审批出国(境)1例,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员,已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文件对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实行下抓一级延伸管理,明确全区中层正职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同时,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瓯海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并要求一般干部参照区管干部执行。 十二、关于“区委抓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盯“五好两确保”工作目标,选优配强新任村社两委干部。严把村社干部入口关和审核关,制定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工作规定,在本次村社组织换届中,对2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予以劝退,目前已100%完成村社党组织、村社(居)委会换届。 (二)以数字赋能,提升基层组织“精密智治”水平。搭建基层治理“初心红”党建云平台和“党建大脑”云平台,开发村(社)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系统,构建“区级直管、镇街主管”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在全区推广使用村务码上监督和“云端两栏”平台,实现村(社)务“一码查询”。 (三)持续紧盯后进村社整转。以后进村社“清障拔钉、清零提质”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打歪风、树正气”专项行动,对13个后进村实行专班化攻坚。经攻坚,2020年12月2日,13个后进村全部顺利通过验收,并全程平稳完成村社两委换届。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清廉村居规范化建设,深化村级三资管理“E监督”运用,实现对村级工程建设、拆迁安置等村级项目全流程监督。制定实施《瓯海区村社权力规范运行监督“铁八条”》《村社干部履新干事100条》等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倒逼村社规范运行。 十三、关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没有很好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落实《瓯海区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施行容错免责清单,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巡视整改期间,全区已推荐省市级“担当作为好干部”10人,其中3人被评为“市级担当作为好干部”。 (二)强化督导问责。对因推诿扯皮、工作松懈导致时机延误,造成须由区政府出具会议纪要或抄告单的,视作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问责。 (三)制定请示规范标准。对未经对接或请示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善、违法违规的,予以直接退回。巡视整改期间,已退回104件。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实施《瓯海区人民政府抄告单正面清单》《会议纪要案例清单》《重要事项交办通知单》《文件会议配额制》等制度,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减少抄告单和会议纪要数量。巡视整改期间,共出具抄告单244件,与19年同期相比下降31.5%;共出具各类会议纪要52件,与19年同期相比下降11.9%。 十四、关于“倒逼干部干事创业上动真碰硬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瓯海区干部激情干事考察实施办法(试行)》。从考察了解思想状态、斗争精神、履职情况、工作韧劲、责任担当等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末位干预机制。结合年度考核、省委巡视等工作,梳理掌握并约谈一批干部,并结合干部的年龄、健康状况、实际表现、认知态度等因素,综合制定了干预和“下”的方案。 (三)建立完善负面信息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区委组织部至少每季度向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等单位收集干部负面信息,并在年初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负面信息年度自检工作。 (四)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季度专题分析机制。明确每季度首月,由区委组织部开展专题分析会,对区管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查摆问题。 十五、关于“部分干部仍有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37名违规兼任、兼职人员进行清理。通过制发督办通知单,实行销号管理,目前37名违规兼任、兼职人员已全部完成清理。 (二)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明确每半年由区委组织部与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情况的核查比对工作,确保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下一步,瓯海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和各级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全力支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完善制度制约,强化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问题不反弹。二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好、巩固好、发展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决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瓯海担当,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改革开放、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8527333;邮政信箱:浙江省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A114号;电子邮箱:ohqw@ouha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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