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纪检新兵"追油"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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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陈雅 “小雅,这条涉嫌私车公养的线索由你牵头调查核实,一定要把初核工作做扎实。”2021年2月,这是今年我选调到瓯海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后第一次牵头开展的初核工作。 “一定要追回每一滴被‘私家车’揩走的‘公家油’!”我心底暗暗下了决心。 事情还得从2021年1月说起。 当时,区委第四巡察组正在对区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发现,全区第二轮车改在2016年9月30日就已全部完成,政协机关的所有公车也已封存,原公车加油卡却仍有多次加油记录。但在2017年的公车加油卡专项检查中,政协机关对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私车公养”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表填报为“无”。巡察组遂将该问题线索上报,后移交至我们第四纪检监察室处置。 “核实取证工作,重在证据材料上的扎实可信,难在繁杂信息中的链条相连。”对于我这个纪检新兵,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颖耐心指点。 “公车加油记录和自查报表之间前后矛盾,肯定有一份材料不真实!”我认真审阅已有材料后,决定将“矛盾点”作为“突破点”。 通过调取区政协机关内部公车管理制度、调查加油站IC卡持有人登记情况、对账单等诸多资料和外围人员谈话,层层抽丝剥茧,我们初步锁定了区政协机关专门负责公车管理的沈国权。但还是没有直接的证据确定沈国权就是那个用公务车加油卡的人,也不能确认用公车加油卡加油的车辆就是个人的私家车。 “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我们还不能轻易下结论。调查核实的目的应该是不放过一个违法乱纪分子,也不能让一个清白干部被冤枉。 为确保精准无误,我们根据加油记录逐条比对沈国权个人相关信息,违纪事实的链条逐渐闭合。 兵贵神速。我们很快就对沈国权进行了审查谈话,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微微迟疑后,如实交代了所犯的错误事实。 原来,沈国权利用担任行政科科长、负责单位公车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办卡之初就违规给主卡开通了加油的权限,借着管理漏洞,将加油卡随身携带。2016年至2017年期间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3次,每次都是200元至400元不等,合计金额4058.93元。 “单位所有公车、油卡都归我管理,自纠自查情况表也是由我负责填报的,感觉‘揩点油’神不知鬼不觉,我侥幸地以为不会被人发现,而且金额也不大......是我心生贪念,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沈国权哽咽地说起自己的心路历程。 2021年4月,沈国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主动退回所有违纪款。 至此,我这个纪检新兵“追回所有公家油”的初心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借公权力揩公家油,看似不过数千元,实则是对纪律的践踏。任何侥幸心理带来的终将是不幸,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莫聪明反被聪明误,结果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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