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召开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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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24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召开全区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梅山标出席会议。会议特邀区委常委吴雪梅参加。 会上,新桥街道、娄桥街道、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剖析了本单位(本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重点领域、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等,并提出了下步整改举措。区纪委区监委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向各汇报单位反馈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吴雪梅常委专题对分管联系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潘桥街道进行了点评,梅山标书记对各汇报单位逐一进行点评,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梅山标书记强调,一要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大局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要敢担当、抓落实。敢抓敢管,全力推动班子精准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以奋斗的姿态层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坚决查处不敢抓落实、存在躺平行为的干部。三要守纪律、严规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立“越往后越严”的底线意识、“经不经得起查”的戒惧意识和“身正以率来者”的模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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