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
|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副站长张潮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加油充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张潮多次在春节、端午等节假日违规收受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卢某某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某以节礼名义所送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合计面值9000元。2021年7月,张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2、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地政部主任黄祥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黄祥敏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涉企检查活动中收受某包装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某、某车业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刘某某和某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郑某某等人所送的海参和中石化加油充值卡,折合人民币共计6500元。2021年7月,黄祥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3、原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王辉、副主任伍剑勇违规发放车补问题。2012年1月至2020年5月,时任该中心主任王辉、副主任伍剑勇擅自决定以报销每月汽油费名义违规发放车补,其中,王辉、伍剑勇分别违规领取39252元、13793元,合计53045元。2021年5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伍剑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