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完成进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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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委批准,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对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融媒体中心党组,区档案馆,区民政局党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区审计局党组,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共青团瓯海区委,瓯海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娄桥街道党工委及下辖娄桥社区、镜湖社区、叶汇社区、吹台社区、东风村、前园村、东耕村、河庄村等8个村(社区)党组织,总计19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对娄桥街道党工委下辖的娄桥社区、叶汇社区党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巡察。 3月20日开始,各区委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并就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进行了动员部署,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按照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各区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刻把握巡视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定位、使命任务、价值取向和组织优势,围绕“四个聚焦”的监督重点,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助推我区加快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清廉建设高地区域样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瓯海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据悉,各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个月左右,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进驻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民政局党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举报电话:1781625966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邮政信箱: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301号瓯海区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325006;电子邮箱:ohqwxc001@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档案馆,娄桥街道党工委及下辖娄桥社区、镜湖社区、叶汇社区、吹台社区、东风村、前园村、东耕村、河庄村等8个村(社区)党组织 举报电话:1781625966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邮政信箱: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302号瓯海区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325041;电子邮箱:ohqwxc002@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审计局党组、共青团瓯海区委、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举报电话:1781625966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邮政信箱: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303号瓯海区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325006;电子邮箱:ohqwxc003@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党组、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瓯海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举报电话:1781625966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邮政信箱: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304号瓯海区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325041;电子邮箱:ohqwxc00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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